各乡镇(街道)、县应安委各成员单位:
为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全面做好我县2026年防汛抗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有关规定,参照中共宁远县委办公室、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县级领导联系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名单》的通知,现将我县大型水闸及中(小型)水库、山洪灾害易发区、泠江河堤防巡堤查险、城市易涝点的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予以明确。如果责任人因人事变动或工作调整,由岗位接任人自然替补,承担相应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并及时向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备。
为确保我县小型水库安全度汛,根据各小型水库的工程特性、防洪保安要求及水库实际情况编制了宁远县小型水库控制运用方案,现予下达,务必严格遵照执行,按照水库控制运用方案调度辖区内的水库。对拒不执行和服从防汛调度,擅自增加蓄水而造成事故和损失的,将追究其水库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4:
2026年堤防巡堤查险责任分区
附件5:
宁远县2026年城市易涝点登记表
宁远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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