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纪委监委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深化涉企执法服务改革,着力解决执法服务中违规执法、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提升执法服务质效,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工作提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继续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宁远县涉企行政执法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宁法办〔2025〕8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存在的违规执法、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
主要包括不遵守法定程序,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违反规定收费、变相收费、收费不入账;对特定企业作出明显具有歧视性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钓鱼执法、吃拿卡要、执法"寻租"等问题。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存在的过度执法、粗暴执法、机械执法等问题
主要包括滥用羁押性、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不认真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不严格落实首违不罚、轻微违法免除行政处罚清单制度;不执行文明执法要求,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侵犯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重处罚、轻服务等问题。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存在的执法检查频次过高、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
主要包括不严格落实“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不规范执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机制,对该合并检查的不合并、该联合检查的不联合,对按计划完成检查且检查结果合格的事项重复检查、随意检查,执法检查过多过频,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
二、投诉举报渠道
1、电子邮箱:nyzjjfgg@163.com (邮件请注明:行政执法问题线索)
2、举报电话:0746-7225785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三、相关要求
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并提交相关线索和证据,不得捏造事实或进行恶意举报。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重复纳入本次受理范围。建议举报者提供详细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局将对线索提供人的信息严格保密。
本次征集活动自即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
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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