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
为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全面做好我县2026年防汛抗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参照中共宁远县委办公室、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县级领导联系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名单》的通知,现将我县小水电站责任人名单予以明确。如果责任人因人事变动或工作调整,由岗位接任人自然替补,承担相应防汛抗旱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并及时向县水利局办公室报。
宁远县水利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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