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9月上旬至12月上旬,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专项巡察。2025年1月2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以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欧阳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梳理,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
党组书记欧阳清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靠前指挥,主动认领重点难点问题14个,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带头领学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在整改过程中,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调度,主动约谈相关责任人,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截至2025年7月25日,巡察反馈的19个问题,细化成5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59个,清退上缴违规违纪资金2.784万元;巡察交办的4件立行立改事项,已办结4件;组织处理5人次,建立完善制度机制7项。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方面
问题1: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反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了《宁远县医疗保障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宁远县医疗保障局商品采购管理制度》《宁远县医疗保障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二是对固定资产录入不及时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对医疗保障局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登记,编制了《宁远县医疗保障局固定资产管理台账》。
(二)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问题2:学习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文件不深入
整改情况:2025年3月27日县医保局第四次党组会补学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两个文件,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结合县医保工作实际作了发言,要求各股室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
问题3: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对漏学的三个专题进行了补学并进行了研讨;二是根据宣传部要求,出台了县医保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强化了“第一议题”制度,在每次党组会议召开前必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关于本部门本行业的重要论述,截至2025年7月底,召开党组会8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8次。
问题4:主题教育学习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由党组书记、机关党支部书记对研讨发言材料雷同的4人进行谈话提醒,同时要求在开展主题教育学习研讨时,尽量做到现场发言,杜绝发言雷同材料的出现。
问题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宁远县医疗保障局党组2025年意识形态(含网络)工作计划》,加强了组织领导,落实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要求,每季度由各股室上报意识形态领域隐患排查表;二是2025年以来,规范了宣传阵地管理台账、公众号新闻发布审批表、信访舆情件台账等资料。
问题6:阵地建设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宁远县医疗保障局党组2025年意识形态(含网络)工作计划》,明确党组、党支部的宣传阵地由党支部管理审核,其他宣传阵地的管理审核由办公室负责。二是出台了《宁远县医疗保障局宣传阵地管理制度》,规定在信息发布、社会宣传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在拟办文件、发布重要信息、经验做法要确保信息准确客观、导向正确;公告政策文件、行政裁决必须尊重原稿,引用法律正确适当;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版面内容符合主题和基本规范,避免错字、漏字、语病及不当表述,并严格遵守“三审制”。
问题7:网络舆情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建立网络舆情处置台账,确保涉及有关医保的信访投诉能得到及时处置,出台《县医保局干部职工考勤制度》《县医保局绩效考核方案》,确保工作时间热线电话有人接听,并实行“首问负责制”;二是2025年1至6月,我局共受理来信来访和上级转交件共95件,受理率、办结率、回复及时率均达100%,实现信访办结“零投诉”“零回流”。
问题8:监管工作力量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最新的分工安排,目前,基金监管股共有工作人员9名(其中分管领导1名、协管领导1名),其中医学类专业5人,法律专业1人,财务管理专业1人,计算机专业1人,比2024年新增4人;5月已向县委申请遴选医学、法律、财务各1名充实基金监管和财务管理队伍。二是组织基金监管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省市基金监管培训和行政执法队伍培训,增强执法本领。
问题9:监管方法手段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与县卫生健康局联合开展医疗机构行风建设和医保基金规范使用工作督查;二是由结算股针对基金使用智能审核线索提交给基金监管股进行稽核,及时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提醒告诫;三是利用省市大数据平台提供的交易数据进行技术处理,提高监管效率。
问题10:“重处罚,轻指导”
整改情况:一是举办“宁远县定点医疗机构DIP付费暨医保政策培训会”对定点医药机构政策调整及基金使用进行培训;二是到各定点医疗机构针对特定问题进行调研指导;三是出台2025年医保基金监管和医保政策集中宣传“五进”活动方案,组织5个政策宣讲小分队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现场进行业务指导。
问题11: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未有效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由县医保局牵头组织财政、卫健、公安、检察、法院、市监等单位召开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并明确各单位权责清单和联合执法行动;二是联合卫健局等单位开展了“医疗机构行风建设和医保基金规范使用专项督查。三是移送给县卫健局、公安局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欺诈骗保10条问题线索中检察不起诉1件,判处实刑2件,谈话提醒5件,党内警告2件。
问题12: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效果欠佳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18日,组织“两定”机构有关人员开展DIP付费暨医保政策培训会,对定点医药机构在政策调整及基金使用方面进行培训;二是组织5个政策宣讲队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面对面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对医疗机构分解住院、低标入院、转移费用、分解项目收费的智能甄别指导和处罚力度。
问题13:药品、耗材集采政策未有效落实的监管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考核标准》,将带量采购政策的落实占考核总分的12分,在考核结果的基础上进行年终清算,并扣减当年保证金;二是在药品耗材集采过程中严格落实医保部门牵头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综合监管责任、中选企业供应主体责任、医药机构采购使用主体责任;三是加强了日常监管,对未完成协议量、有量不报、采购非中选产品等的医疗机构进行约谈和通报。
问题14:医疗救助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特门和特殊人群部”专门负责特门、双通道等的审核,审批时间由省医保局规定的20个工作日内压缩至3个工作日,目前信访量由成立前的每月40余件逐步减少,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二是针对群众反映医疗救助不及时的问题,经党组会议研究,出台了《宁远县医保局医疗救助申办流程及办结时限制度》,针对一、二类救助对象及三类救助、再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对象,规定了申办流程及办结时限。
问题15:对医保政策的宣传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宁远县医保基金监管和医保政策集中宣传”五进“活动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基金监管和医保政策集中宣传进企业、进乡镇、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二是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政策“面对面”宣讲活动;三是组织全县定点医药机构经办人员开展DIP付费培训。四是针对新生儿参保,开展“一件事一次办”通过业务协同办理参保登记,并定期进行回访。
问题16:异地就医备案政策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就医备案工作的实施方案》,由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主动联系外出务工就医人员完成就医备案工作;二是下发异地就医备案操作流程,指导外地就医人员在“湘医保”APP上完成就医备案工作;三是截至2025年7月25日,全县完成异地长期居住备案近3.3万人,享受长期居住地住院就医“本地外地同待遇”政策2133人,提高报账金额近142.6万元。
问题17:医保基金征缴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和医保政策集中宣传“五进”活动,向群众宣传医保政策。二是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推广建立参保缴费“一人一档”全民参保信息库建设和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三是2025年我县居民参保63.2万人,职工参保3.4万人,常住人口基本参保率达102.81%,排全市第三位,圆满完成2025年参保征缴任务。
问题18:医疗救助标准不一
整改情况:根据省、市医保局等六部门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规定,县医保局出台了医疗救助申办流程及办结时限制度、防范和惩治医疗救助弄虚造假责任办法等。
问题19:医保资金的杠杆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明确分工定位,县级医院主要承担急危重症救治和复杂疾病诊疗等任务,乡镇卫生院聚焦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慢性病管理及康复;二是优化医保政策引导,实行差异化医保报销政策,对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患者提高报销比例和降低起付线。2025年1—6月,县人民医院患者住院总费用低于2000元的降至1884人,乡镇卫生院达到了6848人,医保基金的杠杆作用发挥较明显。三是深化基层门诊统筹综合改革试点,严格落实医保资金“服务包”“资金包”和“政策包”作用,助推分级诊疗有效落实。四是抓好辖区内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就医备案工作,解决参保群众异地就医不便、报账比例低等问题,截至2025年7月20日,全县完成异地长期居住备案近32034人,占全县参保人员外出务工总人数的23.52%;五是强化基金监管,建立医保基金监管部门协同机制,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低标入院、分解住院等)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问题20:落实医保基本政策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宁远县医保基金监管和医保政策集中宣传“五进”活动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基金监管和医保政策集中宣传进企业、进乡镇、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二是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政策“面对面”宣讲活动;三是根据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基层门诊统筹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推行分级诊疗,发挥医保基金的杠杆作用,严格落实医保资金“服务包”“资金包”和“政策包”,做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的目标,助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分级诊疗,提升门诊医疗保障水平,让群众得实惠、医疗机构得发展,医保基金得安全。2025年在东溪街道、禾亭镇、棉花坪瑶族乡统筹门诊综合改革试点取得实质成效的基础上在全县全面铺开。四是整体推进以“总额预算、结余留用、风险共担”的紧密型医共体总额预算模式,引导医共体成员单位主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成本,实现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提升与医疗服务能力优化。通过上述举措,2024年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基金为7852.22万元,占统筹基金11.78%;2025年上半年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基金为5735.05万元,占统筹基金16.02%,均较往年有大幅提升。
问题21:对定点医疗机构疏于监管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湖南省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两定机构”开展信用评分,出具《医疗保障信用报告》,在行政管理中限制享受行政便利措施直至解除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处罚。二是根据省医保局下发的《湖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和《湖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推行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确保遵守医保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坚决杜绝欺诈骗保等行为,促进诚信服务。三是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进行管理,做好全省医保支付资格人员“一医一档”、结算清算等信息化功能建设,对未获得医保支付资格的医师开具的医疗费用暂停医保基金审核支付,将对违规开具“大处方、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和“不合理治疗”的执业医师进行驾照式记分,一个年度内按累计分进行提醒谈话、暂停医保支付资格直至终止医保支付资格处罚。
问题22:对定点药店日常稽查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定点药店的日常监管和检查,根据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印发的《永州市职工门诊统筹处方使用管理办法》,大力推行电子处方的应用;二是加大对定点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罚力度。
问题23:对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监督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宁远县2024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保工作绩效考核方案》,与卫健局、财政局等单位共同加强对乡村医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联合考核,按考核评分拨付签约费;二是加强对乡村医生使用医保基金的日常监管,加大处罚和打击力度;三是根据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基层门诊统筹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推行分级诊疗,发挥医保基金的杠杆作用,严格落实医保资金“服务包”“资金包”和“政策包”,做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的目标,助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分级诊疗,提升门诊医疗保障水平,让群众得实惠、医疗机构得发展,医保基金得安全。2025年在东溪街道、禾亭镇、棉花坪瑶族乡统筹门诊综合改革试点取得实质成效的基础上在全县全面铺开。
问题24:组织“两定”机构开展医保政策业务培训系统性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于2025年3月18日对“两定”机构开展了系统性、针对性的医保政策培训;二是将2025年3月份之前医保领域的最新文件编印成册下发到“两定”机构经办人员手中,方便经办人员实际操作。
问题25:监管机构不健全
整改情况:经县委编办同意,局机关成立了法规股,由法学专业毕业同志对执法案卷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问题26:行政处罚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购买了现代化的执法仪器用于医保基金监管;二是组织监管执法工作人员参加了全县组织的执法队伍集中轮训和省市组织的医保监管队伍集中培训。
问题27:监督主动性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经办人员进行医保基金使用培训,出台《宁远县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制度》;二是与卫健开展“大执法大检查”工作;三是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联合惩戒。
问题28:打击力度不够大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永州市医药机构动态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永医保发〔2022〕28号)文件第十一条和《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考核标准》要求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低于75分的医药机构进行了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到期及未改正的退出定点医保服务协议,并在“宁远政府网”和“宁远医保事务”进行公示,2025年退出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37家;二是根据省医保局下发的《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支付资格进行备案,对未获得医保支付资格的医师开具的医疗费用暂停医保基金审核支付,后续将对违规开具“大处方、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和“不合理治疗”的执业医师进行驾照式记分,在一个年度内按得分多少进行梯次处罚。2024年以来,针对处方医师、医保经办人等违规开具大处方、过度医疗等的相关责任人移送纪委共计4人,目前,县纪委监委已调处4人的案件线索。
问题29: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保密委员会,明确了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和风险防控措施,并将保密工作纳入了年度绩效考核,学习了保密管理各项制度和定密程序;二是将学习《保密法》列入了医保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工作人员的保密行为,学习了QQ、微信及工作邮箱等的保密管理规程。
问题30:涉密文件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明确了保密责任人,同时加强了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规范了涉密文件的登记管理。
问题31:要害部门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按照保密工作要求设置了保密室,配备了保密电脑,张贴了涉密标识,出台了保密制度,购买了保密柜。
(三)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问题32: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不到位
整改情况:全面梳理了医保业务流程存在的风险点,针对重要股室,出台了岗位风险防控台账和制订定期岗位风险排查制度。
问题33:“一岗双责”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理论学习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进行了学习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了研讨;二是制定了2025年作风督查安排,截至6月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四风”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以来,我局累计开展集中学习5次,专题研讨4次,专题读书班1次,开展监督检查6次,发现上班迟到、早退、旷工、推诿扯皮和工作时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事情及其他问题6个,下发作风通报3期,处理处分工作人员11人次,提醒谈话3人次,处以违纪罚款650元。
问题34:例行廉政谈话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了各个股室及事务中心、信息中心的廉政风险点;二是围绕党风廉政和“四风”问题开展例行廉政谈心谈话和春节前及新任股室负责人集体廉政谈话;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及违纪行为督查。
问题35:“四风”顽疾未有效纠治
整改情况:一是观看警示教育看《拒酒千里外,平安万里行》《酒殇》,开展“四风”问题集体谈心谈话和党支部书记上廉政党课;二是开展“四风”问题督查检查,下发作风通报3期,截至2025年6月底,11人次被通报,3人被提醒谈话,违纪罚款650元。
问题36:监督工作重点不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梳理了县医疗保障局各股室职责及廉政风险点,紧盯重点股室重点岗位;二是在股室负责人调整后对新任股室负责人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三是对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问题37:警示教育开展不深入
整改情况: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组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参加“四风”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和集体廉政谈心谈话活动,并组织对全局开展中餐饮酒、工作作风、上下班情况进行督查检查6次,发现上班迟到、早退、旷工、推诿扯皮和工作时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事情及其他问题6个,下发作风通报3期,处理处分工作人员11人次,提醒谈话3人次,处以违纪罚款650元。
问题38:违规发放奖金、福利
整改情况:一是将违规款项退至纪委专户;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工会干部认真学习了《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三是对工会主席魏某进行约谈。
问题39:公务接待超人数陪餐
整改情况:一是将超人数陪餐费退至纪委专户;二是组织学习了《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三是对负责公务接待人员邓某进行约谈。
问题40:重复报销下乡交通费
整改情况:一是将重复报销的交通费退至纪委专户;二是对相关工作人员周某进行了约谈;三是学习《宁远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问题41:政府采购超预算
整改情况:为规范单位政府采购行为,出台了《宁远县医疗保障局采购管理制度》,涉“三重一大”项目,必须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从立项、评审、中标、过程监管、验收及结算、责任追究等系列采购活动都进行了系统规范操作。
问题42:采购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根据《宁远县医疗保障局采购管理制度》规定,从明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预算、公开采购意向、项目评审和结算等都进行了规范。
问题43:账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宁远县医疗保障局机关经费报账程序》规范报账流程和所需的证明材料;二是出台《宁远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财务内控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运行。三是根据《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召开座谈会予以欢送,同时可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督促退休人员周某丽返还现金1000元,县医保局工会根据细则精神,为其购买发放了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纪念其光荣退休。
问题44:固定资产管理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拟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财务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固定资产在采购、录入及清理等方面进行了培训;二是对涉及漏登的固定资产进行了补登,并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盘点,整理出了《县医疗保障局固定资产管理台账》。
问题45: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为规范财务管理,县医保局出台了《宁远县医疗保障局机关经费报账程序》《宁远县医疗保障局资产管理制度》《宁远县医疗保障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宁远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就工会经费超预算作出了情况说明。
(四)反馈问题: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问题46:末位表态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党组书记欧阳清组织党组成员开展末位表态制及其相关规章制度的集中学习,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决策水平和执行能力。
问题47:存在“议而不决”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提供了经主要负责人同意的4次党组会议的议题呈报表;二是执行党组成员充分讨论后,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的会议记录;三是提供了党组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表。四是每次党组会议录必须由党组成员亲自把关审核内容是否完整、决策事项是否规范等。
问题48:非班子成员参与表决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和党组议事规则;二是党组书记组织党组成员开展末位表态制及其相关规章制度的集中学习,提高班子成员的决策水平和执行能力。三是每次党组会议录必须由党组成员亲自把关审核内容是否完整、决策事项是否规范等。
问题49:干部队伍结构不优
整改情况:一是向县委组织部门申请招考或遴选医学、财务、法律、文字综合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经与组织部门衔接,从乡镇调入一名年轻的财务管理专业人才;二是对县管干部进行了分工优化,充分发挥县干部的能力经验优势。
问题50:医学专业类人才匮乏
整改情况:根据最新的分工安排,目前,基金监管股共有工作人员8名,其中医学类专业5人,法律专业1人,财务管理专业2人,2025年5月已向县委申请遴选医学、法律、财务各1名充实基金监管和财务管理队伍。
问题51: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出台了《宁远县医疗保障局干部职工考勤制度》和《绩效考核方案》,同时规范了请销假制度,并加强日常考核。
问题52:干部担当作为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现行医保工作实际,对局机关和事务中心各股室进行了调整,对各股室的职能职责进行了进一步明确,撤销了基础信息和网络技术管理部,将相关职能并入医保信息中心,新成立了特门和特殊人群部;二是出台了《宁远县医疗保障局干部职工考勤制度》《宁远县医疗保障局绩效考核方案》和《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对推诿扯皮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和提醒谈话。
问题53:擅自设立、合并内设股室
整改情况:根据医保工作实际,党组研究,经县委编办同意局机关设立政工股,加挂法规股牌子,将医药服务管理股与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合并设立医药服务管理和招标采购股;医保事务中心将费用审核结算部与异地就医结算管理部合并成立费用审核结算部,设立特门和特殊人群部、医疗救助部,撤销基础信息与网络技术管理部,将相关职能职责划入医保信息中心。
问题54:长期抽借调及聘用见习生
整改情况:经过认真清理,因工作需要,目前经人社局同意现有见习生7名,比原来减少3人,还有医院和保险公司从事相关业务工作人员8名,比原来减少4人。同时强化了对见习生的培训。
问题55:人员分工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县委有关规定精神优化了班子成员和县管领导干部分工,财务工作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欧阳顺利具体分管;二是重新调整了相关股室职能,对部分职能相近的职责进行了优化整合,避免出现职责不清、分工重叠等问题。
问题56: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5年3月27日,局党组专题研究2025年党建工作,研究通过了《2025年医保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
问题57: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在2024年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上由党组织书记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工作流程,明确了发展党员的步骤、时间节点、材料要求等。
问题58:组织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组织部、县纪委《关于认真开好2024年度科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召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深化理论学习,严格对标对表,认真查摆问题,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并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问题59:党员积分管理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县党建办推行党员积分管理考核意见,医保局党支部根据医保工作实际,进一步将考核内容进行了量化。二是严格按照党员自评、支委会讨论核实每月最终得分;三是强化党员积分结果运用,并与党员评先评优挂钩。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化问题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对照整改台账逐项复核,防止问题反弹回潮;针对需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定期评估进展,动态调整优化措施,确保整改目标持续落实。
(二)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梳理整改过程中暴露出的制度漏洞,修订完善医保基金监管、服务流程、内控管理等相关制度,推动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提升医保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内部监督,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形成内外监督合力。
(四)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结合整改过程中发现的能力短板,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医保干部队伍。
(五)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医保事业发展的动力,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优化医保服务流程,扩大医保政策宣传覆盖面,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不断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与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工作合力,共同营造良好的医疗保障生态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6-7239812,电子邮箱nyxylbzj@163.com。
中共宁远县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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