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多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永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的吴平志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5年5月22日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因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于你,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2025]湘劳鉴14522号)。内容如下:
吴平志的鉴定结论为:伤残玖级。
如对本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湖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本鉴定结论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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