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 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和《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号)相关规定,我县拟收储以下2 宗项目用地,现就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地块名称 |
使用权人 |
地块位置 |
用地面积(公顷) |
拟收回收购价格(万元) |
1 |
2025年宁远县第一批土储债项目001号 |
宁远县园丁路与桂园路交汇处地块 |
湖南舜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宁远县园丁路与桂园路交汇处 |
3.570423 |
5500 |
2 |
2025年宁远县第一批土储债项目002号 |
宁远县九嶷大道与康养路交汇处西北侧地块 |
宁远县新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宁远县九嶷大道与康养路交汇处西北侧 |
6.376587 |
7300 |
总计 |
9.94701 |
12800 |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拟核准的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宁远县自然资源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5 年 3 月 28 日至 2025 年 4 月 2 日
公示机关:宁远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宁远县自然资源局201办
联系人:张立胜、欧志平
联系电话:13378960153、13574666699(手机号码经本人同意公开)
电子邮件:258739355@QQ.com
宁远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