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数据及成效
(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2024年,共实施行政执法行为1087件次。其中,行政许可(含行政许可初审)6件次,行政处罚32件次,行政检查1049件次。
行政许可(含行政许可初审)申请6件次,受理6件次,准许许可6件次。
行政处罚立案32件,结案32件,结案率100%。罚没金额11.81万元。首违不罚0件,轻罚3件,分别占结案总数的0%和9%。经过听证程序0件。
(二)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情况。
目前有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23人、持证上岗19人、退出管理4人。今年组织6名同志参加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业务能力培训,2名同志参加省级专项培训,14名农业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并全员通过。组织全大队执法人员参加农业农村部“法治大讲堂”法治业务能力线上培训,参与司法局组织为期三天“关于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的专题培训。
(三)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行政执法有关情况和数据,公示行政许可6件,行政处罚32件。二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年装卷归档行政许可6件,行政处罚32件。其中有音像记录的32件。三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共有4项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法制审核人员2名,其中取得法律职业资格0人。2024年共有32件案件经法制审核,通过32件,不予通过0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专项监督、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有关情况。1.实施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春夏秋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和整治行动,围绕农资销售规律,结合农业生产特点,严肃查处经营假劣农资、农资下乡忽悠团。二是深入推进种业监管年活动。以水稻、玉米、瓜菜等作物种子(种苗)为重点,检查种子经营门店、水稻集中育秧基地。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834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企业门店393余家次,印发资料6300余份,查处违规经营农资案件13起,行政处罚4.07万元。2.开展畜牧、饲料、畜禽养殖专项执法行动。一是对全县3个兽药经营店、26家饲料经营店和125个规模养殖场(户)、2家动物诊疗机构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和联合监督专项检查。重点对兽药、饲料生产经营环节质量管理、规模养殖场兽药、饲料质量管理和使用、是否存在违禁添加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开展私屠滥宰整治专项行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和乡镇对清水桥镇、柏家坪镇、鲤溪镇、禾亭镇、太平镇、水市镇、中和镇、湾井镇等有农贸市场的肉品经营店、贩运户、肉品交易市场开展联合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367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831人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下发整改通知12份,立案8起,移送司法线索2起,行政处罚3.75万元,成功调处群众投诉5件,挽回经济损失0.5万余元。3.开展渔政专项执法行动。一是严厉打击禁渔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周边县区、县直其他部门开展渔政“亮剑2024”、“清风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共开展巡查29次,出动执法车辆205辆次、执法人员948人次,收缴违规网具286批、“电捕鱼”设备20台套,放生渔获物约5.6千克,检查和宣传垂钓人员126人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9起,涉案13人,行政罚款2.86万元,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涉嫌非法交易食用野生保护动物案件1起,全县“十年禁渔”环境明显改善。二是开展规范使用水产养殖投入品专项行动。对全县鱼药店、养鱼场鱼药鱼饲料投入品使用经营环节专项检查32次,重点检查是否经营、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药等。共检查鱼药店6家,养鱼场12家,未发现违规经营、使用假劣及不合格鱼药的情况。4.开展治理乱占耕地建房、随意丢弃农膜废弃物、高标准农田建设违规招投标行为等专项执法行动。一是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严肃查处农村村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建立动态巡查制度,健全农村宅基地监管机制,加强对乡镇委托执法业务指导,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严查处、零增长”。二是对农药农膜经营商店、农业基地、种养大户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农药农膜使用及回收情况,防止随意丢弃农业废弃物,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三是与发改局、农田建设股对接,尝试开展查处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投标领域的违法行为,确保工程建设环境好转。全年共计下发责令停止或者改正违法建房行为通知2份,依法申请强制拆除违法建筑2座;检查农膜农药商店、农业生产基地、大户460家,出动执法人员321人次,下发整改通知12份;查处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投标违法行为案件2起,行政处罚0.91万元。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有关情况。市级各行政执法主管部门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三张清单,不予行政处罚0件、减轻0件或者从轻行政处罚3件,共3户市场主体。三是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有关情况。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一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重大案件执法大队组织人员认真分析,全力调配力量。积极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着力建设规范化高素质执法队伍。严格实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了农业行政处罚流程图、农业执法抽样流程图、行政强制流程图、行政处罚检查流程图等,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实现了抽查计划制定率、任务完成率、结果公示率“三个100%”。
(五)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情况。
1.严格履行农业行政执法程序。大队行政执法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执法文书统一制作规范》和《农业行政执法文书》等有关法律,遵守行政执法行为成立要件的必经程序。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查、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以及执行等程序要严格依法办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2.严格规范案件查办行为。坚决贯彻执行农业农村部农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在查办各类涉农违法案件过程中,严格遵守执法纪律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既要勇于执法,又要依法办事,不违法,不越权,克服和纠正执法中的随意性。3.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线索收集整理及查办力度。做好农业执法案件线索的排查梳理,多渠道、多途径发现案件线索。对执法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披露等渠道发现的违法生产、违规经营等涉农违法行为,逐一排查,确认一起,查处一起。对制假售假涉及面广、数额较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要追根溯源,彻查到底。4.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当前农业违法行为特别是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呈现专业化、隐蔽化、网络化和区域化特征,及时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可以借助公安机关强有力的侦查手段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有利于及早抓获违法行为人。对于现场查获的涉案货值或者案件其他情节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明显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切实做到该移送的移送,不得以罚代刑。
二、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整体素质偏低、结构不优。按照“三定”方案,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5个执法中队,可大队现有人员除去驻村、抽借调以及内勤人员后,能够参与执法的人员不足10人,一个中队2名执法人员都配不齐,执法人员力量严重不足。现有执法队伍中,大部分人员没有从事过执法工作,对农业法律知识并不熟悉,年龄偏大、学历偏低者居多,接受、领悟法律知识有一定困难。
(二)职责职能边界不清,农业法律法规自身存在缺陷。由于机构改革的过程中,部分职责职能发生了变化,而对应的职责职能没有相应的明确,导致在一些具体的执法事项中,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如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假劣肥料案件办理方面,与自然资源部门在乱占耕地建房查处方面较为突出,部门内部同时还存在行业监管和执法脱节的现象。农业立法较多,涉及40余部法律法规、1000多条部门规章、条例,但强有力的不多,随着市场经济建立和逐步完善,农业法律法规的有些条款已不能适应新形势。
(三)执法装备不足、执法经费难以保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每5名执法人员可配置一台执法车辆,现有的两台执法车辆远远满足不了执法工作的需要;执法“三项经费”(运行经费、装备建设经费、罚没有毒有害物品处置经费)未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执法经费得不到保障,给正常的执法工作造成被动的局面。
(四)农业执法环境复杂,执法阻力大。我县是农业大县,农业综合执法领域整合了原来农业、农机、畜牧、渔政、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执法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涉及的经营主体、经营单位非常多,执法环境复杂多变,给执法工作带来了很大阻力。
三、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及举措
(一)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先进党员执法骨干示范带动作用,模范引领全体执法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思维、锻炼执法能力。结合主题教育和政治理论学习,加强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针对执法骨干、执法新兵开展分类培训,靶向提升执法办案能力,提高文书案卷制作水平,确保全员参与培训,全员参加执法工作,切实提升一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
(二)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完善联合检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机制,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体系建设。探索使用农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执法监督平台,整合各类农资、投入品、农机及其操作人员信息、质量抽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信息化保障。利用“湘农通”APP及实时上传监管、巡查、宣传等信息。实现执法监管“掌上办掌上看”、执法检查规范化、检查事项完整化、检查记录电子化,提高执法人员检查效率,不断提升我县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化水平。
宁远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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