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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远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5-03-14 11:42
  • 来源: 宁远县司法局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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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312日至2024516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对宁远县司法局党组开展了提级巡察。2024627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向宁远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司法局党组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局党组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坚强党性和过硬作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局党组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以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契机,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针对巡察反馈的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逐条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

(二)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党组书记谭学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谭学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中央巡视工作条例,传达巡察情况反馈会议精神,细化工作任务,开展工作调度,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局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协调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巡察整改工作。

(三)整改工作总体情况。截至2025115日,巡察反馈的四大类15个方面3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3个,阶段性完成1个;巡察移交的1件信访件,已办结1件;巡察交办的6件立行立改事项,已办结6件;建立完善制度机制12项。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够有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有短板

1.政治机关建设有不足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深不透,学用结合推动工作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党组会议和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局党组坚持每年专题学习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1次以上。二是确定专职人员负责智慧矫正管理系统,确保智慧矫正系统考核达到规定要求。三是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严格管理。及时调整管理类别,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服从监管。

2)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党组已2次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印发《宁远县司法局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对日常需要请示报告的内容作出了明确。二是立行立改,及时请示。今年需要向县委报送的7份请示报告,均已同时抄送县委政法委。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扛牢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每年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内容。二是制定《宁远县司法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规定在各类媒体发布的信息以及制作的宣传物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三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加强法治宣传产品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提高宣传产品质量。

2.履行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不到位

4)法治建设督察和法治巡察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20247月以来,对全县10个单位开展了法治督察,同时将文化、教育等重点领域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督察范围,扩大巡察覆盖范围。二是对相关部门开展了实地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制定问题清单,限期整改。

5)依法治县责任未压实。

整改情况:一是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督察计划。20247月对11个县直单位和乡镇开展了实地督察。二是建立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工作机制。对依法治县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取消依法治县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资格。

6)法治宣传及队伍建设效果不优。

整改情况:一是对法治广场及时修缮。对部分乡村法治广场进行了升级改造,宣传效果明显提升。二是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全县1600余名“法律明白人”参加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法律服务水平。三是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工作实效。制定《宁远县“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和《法律顾问工作考评办法》。对20余名法律顾问人员及时进行更新,提升法律服务效能。

3.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有短板

7)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手机APP签到制度,有效预防脱管漏管现象发生。二是对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等级进行梳理,对连续三个月内给予两次训诫或者给予警告处罚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调整为严管级。

8)矛盾纠纷调处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2次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助力提升调解质效,提升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常态化开展人民调解案卷质量评查,以评促改提升调解员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

9)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优势和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调解结案数量。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对行政争议进行受理前调解和解,使简单行政纠纷从源头得到解决。二是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大幅提升。2024年共有17%的行政复议案件得到纠错。行政复议纠错功能得到强化,倒逼依法行政效果明显。

4.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欠缺

10)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20245月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二是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钓鱼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三是加强行政执法指导监督。202410月对201件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同时通过实地检查、专项督察等方式,指导督促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问题整改责任未压实。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督察督办。20247月,向尚未报送整改情况的部分单位发送公函进行督促督办,限期报送整改情况,现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下发督察情况通报,在全县范围内对本次督察情况进行了通报。

5.公共法律服务监管不够实

12)法律援助补贴审核失察。民事共同诉讼案件,违规支付办案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追回多支付的法律援助补贴,对两名办案人员进行约谈,并在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工作会议上开展了警示教育。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三是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审核。加大对办案不负责、涉嫌骗取案件补贴的查处力度。

13)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案件管理水平。2024年组织法律服务人员3次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办案能力和案件质量。二是加大法援律师的监管,对2024年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和回访,监督指导律师办案,提升法律援助案件优良率。

14)律师行业监督管理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律师队伍的党组织建设。今年以来新发展2名入党积极分子、4名发展对象。二是强化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教育。召开全县法律服务行业述职评议会议,提高职业道德和诚信执业意识。三是建立健全行业监管机制。加大对违规兼职情况开展专项清理力度,全年对法律服务机构开展不定期检查6次。配合县人大开展法律服务行业监督检查,推进律所规范化建设,确保年底全部达标。

6.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不严不实

15)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够扎实。一方面,行政执法决定公示不到位。另一方面,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向相关单位发送公函进行督促督办。公函要求相关单位在收到公函后的20个工作日内,对所有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许可进行全面公示。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监督。对24个县级行政执法单位和20个乡镇(街道)的201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案卷合格率和优秀率大幅提升。

16)贯通融合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不顺畅。对接刑罚执行主动性不够强。

整改情况:积极衔接县法院、公安部门落实对撤销缓刑人员的收监执行措施。督促法院对樊某等人员按程序启动暂予监外执行措施。

(二)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力度不够,严的氛围未形成

7.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17)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每年召开2次以上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研判廉政风险,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落实“一岗双责”机制,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工作成效明显,违纪违法人员明显减少。

18)警示教育未做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职工党纪学习教育。4-7月开展了党纪学习教育,党组书记上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1次,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会议2次。二是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全局干警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组织干警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亮剑2023》《酒殇》等警示教育片,提高廉洁从政意识。

19)全面从严治党传导压力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对公证处的整改进行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公证处负责人予以免职处理,并给予政务警告处分。二是加强公证质量监管。每年常态化开展20份公证案卷评查,同时每个季度开展常态化案卷评查,并向相关部门报送评查结果,提高公证质量。

20)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够实。

整改情况:一是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行“回头看”,对本单位13名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人员进行排查,严禁违法执业,同时签订依法执业承诺书。二是严格行业准入制度。全体干警不得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在职干警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公务员退休后两年内不得担任律师职务。

2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策理论学习。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切实为基层减负。二是严格执行党报党刊订阅规定。不得向服务对象和下属机构强行摊派任务。2025年起不再对《人民调解杂志》分摊订阅任务,各单位自愿征订,不作强制要求。

8.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22)推动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45月、7月召开2次干部职工警示教育会议,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廉洁从政意识。二是4月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经查所有受处分人员的纪律处分决定均得到有效落实。

23)日常监督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所有“三重一大”会议,均提前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会议。二是开展任前谈话和廉政谈话。对12名新任职工作人员进行任前谈话和廉政提醒。三是加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督管理。对县公证处张某等3人督促其于5月底前将个人所得税滞纳金按时补缴到位。

9.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洁风险较大

24)法律援助受理、工程建设、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宣传资料印刷采购等岗位存在廉洁风险。大宗宣传资料印制、采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的风险管控。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廉政谈话72人次,集中观看《亮剑2023》《酒殇》警示教育片,推动监督执纪制度化常态化。二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对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等认真审核。三是制定法律援助中心印章使用制度,印章统一管理,规范使用,确保用印事项的合法性与合规性。

(三)推进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干部精气神欠佳

10.选人用人不够规范

25)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党管干部原则。2024年以来,局党组先后6次召开会议研究干部人事等事项,发扬民主集中制,经充分讨论后形成会议决议。二是非党班子成员不参与干部人事任免表决。干部人事、职级晋升等重要事项由党员班子成员参与讨论决定。

26)执行回避制度不到位。局党组在研究部分人员职级晋升会议表决时,相关人员没有进行回避。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回避制度。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领导干部带头,组织上严格把关。二是在干部考察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中,对应该进行回避而不主动向组织提出回避,或者拒不执行回避决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1.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27)民主评议党员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熟悉了解党员评议的具体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按规定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二是对评定优秀等次进行再审议。7月召开机关支委会进行重新研究,召开支部大会重新评选优秀党员,明确取消夏某某的“优秀党员”称号。

28)发展党员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党章,熟悉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严格遵守发展党员程序,在吸收党员入党时,与会党员要逐个发表意见。二是对涉及全体党员讨论发言的会议,支部组织委员要尽量做到全程如实记录。

29)主题教育党课材料网络抄袭。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每个季度召开1次支部会议。支委会定期研究“三会一课”等主题党日活动,拟定党课主题,提前通知主讲人,确保充分的准备时间。二是提高课件质量。授课人必须自己撰写讲课材料,不得在网络和纸质媒体上抄袭,同时提交支委会严格审核把关,提高党课内容质量。

12.担当作为不够

30)有的股室和干部求稳守摊,工作斤斤计较,相互推诿扯皮。

整改情况:一是树立鲜明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选人用人、干部人事调整要以考核结果综合考虑,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提拔重用。二是发挥考核评价作用,让干部有责任和压力。4月对全局干警开展年度考核,强化考核结果综合运用。对司法所和股室排名前三名的予以奖励,排后三位的进行约谈和调整岗位。

13.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

31)基层司法所力量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局党组将人员、资金向基层倾斜,对新招录人员充实到基层司法所工作。6月以来,公开招聘人员2次共8人,其中5人安排至乡镇司法所工作。二是严格专项编制配备。按照县委编办要求对政法专项编制人员进行编制划转,确保每个司法所有1个政法专项编制,着力解决部分司法所没有政法专项编制的问题。

32)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招录人员考察政审制度。对所有协警进行政治审查,并要求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资料。二是制定完善《协警考核管理暂行办法》,从各方面进行管理和监督。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督促聘用人员认真履职尽责。对排名后2位的协警解除劳务派遣关系,对排名靠后的5名协警进行约谈。

(四)整改责任未扛牢,“后半篇文章”不扎实

14.整改主体责任不上肩

33)整改责任落实错位,以下级整改代替党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明确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督办重点难点问题。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已先后召开8次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二是强化“一岗双责”制度。明确整改责任领导为党组班子成员,各自抓好分管领域内的整改落实工作,以整改实际成效体现忠诚担当。

15.巡察、审计整改不到位

34)真改实改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规矩意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督查。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强化厉行节约,科学制订预算,不得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费用。2024年以来公务用车运行费用较往年均有所下降。三是加强公证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出纳每天记录当日收入情况,会计做好收入开支等账目,并出具财务报表报相关部门审核。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坚持从严管党治党。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把整改落实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局党组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坚决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加强作风建设,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问责,建立健全履职尽责和责任追究的良性互动机制。

(二)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突出问题导向,适时组织“回头看”,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总结经验、巩固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细化举措、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注重跟踪问效;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做好整改情况通报和向社会公开工作,主动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梳理各项管理制度,围绕党的建设、作风建设、财务纪律、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管理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查漏补缺,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对整改中建立的制度,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有实效、真管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推进制度创新;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加以规范完善,堵住制度漏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6--7222487;电子邮箱nysf200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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