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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县级领导防汛抗灾包保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03-04 09:32
  • 来源: 宁远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 字体【      】

各乡镇(街道)、相关县级领导:

    根据《永州市“县乡村企(单位)”四级负责人防汛抗旱包保责任制》(试行)及中共宁远县委办公室、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县级领导联系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名单》的通知,现将我县防汛抗灾包保工作责任领导予以明确,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开展各项防汛抗灾工作。如果责任领导因人事变动或工作调整,由岗位接任人自然替补,承担相应防汛抗灾包保工作责任。

附件:2025年宁远县级领导防汛抗灾包保工作责任名单

                                                            宁远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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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5年宁远县级领导防汛抗灾包保工作责任名单

序号

乡镇(街道)

县级领导

单 位

职 务

包保工作责任

1

舜陵街道

杨友忠

县政府

县委常委、副县长

1.了解掌握乡镇防汛抗旱基本情况和动态,主要包括水库、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隐患点的分布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2.指导乡镇落实工作责任、预案修编、演练培训、宣传教育、物资储备、隐患排查以及队伍建设等工作,督促乡镇及时整改发现的隐患问题。

3.定期(每月1次)赴乡镇督导防汛抗灾工作,听取乡镇专题工作汇报,了解掌握防汛抗灾工作动态,协调解决困难问题;

4.当预报有强降雨时,及时提醒乡镇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保持在岗在位,加强重点部位、重要时段(夜间、强降雨期间)、重要区域的防守,确保万无一失。

5.当遇有较强降雨或发生灾险情时,第一时间赶赴乡镇坐镇指挥,指导开展强降雨防范、险情处置、抗灾救灾及群众转移工作。

6.当发生旱情时,及时指导乡镇做好防旱抗旱工作,开展旱情风险排查,研究制定防旱抗旱措施。当发生较大旱情时,及时赶赴现场,驻点指导抗旱工作。

7.定期向县党政主要领导或应安委主要领导汇报包保乡镇防汛抗灾工作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2

文庙街道

杨国基

县政府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3

桐山街道

吴新波

县政协

县政协主席

4

东溪街道

李军林

县政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5

天堂镇

李 飞

县人武部

县委常委、人武部部长

6

水市镇

县纪委监委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7

湾井镇

毛 政

县政府

县委副书记、县长

8

九嶷山瑶族乡

曾彩平

县政府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9

冷水镇

胡红灯

县委宣传部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0

太平镇

叶栋贤

县公安局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11

保安镇

李玲

县委组织部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2

禾亭镇

鲁素春

县委办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13

仁和镇

胡勇刚

县 委

县委书记

14

棉花坪瑶族乡

邓小英

县政府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15

中和镇

杨 康

县 委

县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

16

柏家坪镇

曹辉正

县人大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17

清水桥镇

欧阳国春

县委政法委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18

桐木漯瑶族乡

黄文德

县法院

县法院院长

19

鲤溪镇

刘湘明

县政府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

五龙山瑶族乡

赵利民

县政府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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