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9日,宁远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何俊斌、胡建国、李艳玲、曾俊、曾世雄、卢胜富、朱革新等7名法官和县人民检察院陈运庭、袁蔚、雷梅、张臻辉等4名检察官的履职报告,到会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以上11名被评议对象的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等级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现将测评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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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现任职务 |
测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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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斌 |
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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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国 |
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一级法官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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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艳玲 |
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一级法官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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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 俊 |
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一级法官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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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世雄 |
县人民法院水市法庭庭长、二级法官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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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胜富 |
县人民法院一级法官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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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革新 |
县人民法院一级法官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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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运庭 |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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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 蔚 |
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三级检察官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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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 梅 |
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四级检察官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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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臻辉 |
县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 |
满意 |
宁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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