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井镇易地扶贫搬迁荷花新村剩余部分土地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宁远县财政局提出的湾井镇易地扶贫搬迁荷花新村剩余部分土地调规论证报告规划审批前公示申请。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湾井镇易地扶贫搬迁荷花新村剩余部分土地调规论证报告概念性方案等;
图纸数量:3张(详见附件)
图纸名称:区位图、修改内容、概念性方案。
本公示30天,期限从2024年12月6日至2025年1月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应在公示期内以电话、短信、署名书面等方式告知宁远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746-7321195
附件:公示图纸
宁远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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