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湖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规定》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我县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予以公示。
注:附件中涉及的手机号码均经本人同意公开。
中共宁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政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湘公网安备:4311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