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宁远县道路货物运输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巩固源头治超成果,建立治超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源头治超工作不断深入,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法规规章,现将我县14家货物15万吨以上的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公示。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欢迎举报货物源头企业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场)的违法行为。
监督举报电话: 0746-7371196(县治超办)
宁远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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