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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执法信息公开
  • 发布时间:2023-07-28 10:14
  • 来源: 宁远县卫生健康局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 字体【      】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宁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救济渠道、行政执法监督方式等信息予以公告。

行政执法主体:宁远县卫生健康局

行政执法区域:宁远县

行政执法领域:卫生健康

监督举报地址:宁远县桐山街道光明路9号(县疾控中心五楼)

举报投诉电话123450746-7239298

一、行政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工作卫生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工作卫生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

二、行政执法主体单位

宁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三、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宁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四、行政执法程序

宁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详见附件2

五、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对本局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二)在本局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依法符合听证条件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三)当事人对本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宁远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道县人民法院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因本局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受到损害的,当事人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行政处罚案件公开网址

信用永州网 https://yzcredit.yzcity.gov.cn


附件:1.宁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2.行政处罚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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