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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八批)
  • 发布时间:2026-09-20 17:14
  •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
  •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
  • 字体【 大  中  小 】

附件1-2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第8批 2026年9月17日)

序号

受理编号

转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D3YZ202609160010

反映宁远县天堂镇大坪岭村”温氏集团宁远县坪岭养猪场”存栏1.1万头,距离村庄只有241米,距离太近要求按国家规定距离建厂。

宁远县

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件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其中反映“距离村庄只有241米”问题属实;反映“距离太近,要求按国家规定距离建厂”问题不属实。

1.关于“距离村庄只有241米”问题核实情况。经核实,根据县自然资源局航飞测量、对比2016年2月17日和2025年1月3日大坪岭村的卫星图斑,从2016年2月至今,养猪场北面大坪岭村村民所建房屋分布无变化,且与猪场粪污处理中心距离无变动,约240米。

2.关于“距离太近,要求按国家规定距离建厂”问题核实情况。经核实,宁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天堂猪场距离最近居民点为大坪岭村居民点,约为241米,且中间有山林相隔,符合《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43号)、《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2001)的选址要求。同时,根据新编的《宁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坪岭种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关于该项目正常排放最大贡献值预测结果可知,该项目大气污染因子在正常排放时厂界外最大地面浓度点的贡献值均未出现超标,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因此,该项目选址符合要求。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无相关情况。

整改情况:无相关情况。

无

 

注:1.标*的问题为重点信访举报件;

    2.污染类型包括水、大气、土壤、生态、重金属、固废、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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