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第9批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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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转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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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3YZ202609170007 |
宁远县民政局后烟厂里路有一家未挂牌的养鸭场(法人姓黄),养殖规模大概3000-4000羽,时间有8年左右。鸭叫声、臭气及废水污染周边环境,要求搬离居民区。 |
宁远县 |
水、大气、噪音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 经核实,该场为“宁远县邓海兰鸡鸭摊”临时中转点,不是养鸭场,肉鸭主要来源为广西桂林地区,年中转约100批,每批在此中转约400羽,年中转约40000羽,因中秋临近,市场需求量大,该中转点现存栏肉鸭约2000余只。该肉鸭中转点现场有一栋简易式鸭舍,一个水塘,未配套建设完善的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核查发现,池塘水排入周边农田及水沟,造成异味、鸭群活动噪声、废水外排,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2026年9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对鱼塘出水口进行了水质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相应的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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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
处理情况:①责令当事人全面清扫场内积存鸭粪及生活垃圾,清除污染源头,强化对场地及鱼塘周边日常消毒杀菌作业,消除疫病滋生隐患;②引导当事人控制中转数量,缩短中转周期,提高粪污处理频次,停止该中转点的使用。 整改情况:该场内肉鸭已全部转移完毕,正对场内残留的粪污进行清理并冲洗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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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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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标*的问题为重点信访举报件;
2.污染类型包括水、大气、土壤、生态、重金属、固废、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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