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第6批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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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转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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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3YZ202609140008 |
反映清水桥镇龙岗村二组有人私自挖河沙,破坏生态环境,要求督查组联系本人 现场查看。同时反映清水桥镇虾把球村修坝,有水渠未通水,村民早田无法种田耕作。 |
宁远县 |
生态、其他污染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其中反映“清水桥镇龙岗村二组有人私自挖河沙,破坏生态环境,要求督查组联系本人现场查看”问题属实;反映“清水桥镇虾把球村修坝,有水渠未通水,村民旱田无法种田耕作”问题部分属实,其中“有水渠未通水”属实,“旱田无法种田耕作”不属实。 1.关于“清水桥镇龙岗村二组有人私自挖河沙,破坏生态环境,要求督查组联系本人现场查看”问题核实情况。经现场查看和无人机航飞核实,现场未见有挖河沙设备和人员。核查过程中了解到在2025年12月左右,村民欧阳某某曾在西舂水河龙岗村河段挖取少量河卵石用于屋旁道路建设,持续时间约为一周,用量约在60方至70方,没有发现私自贩卖的问题。核查人员至河道现场查看,现场因被宁远县湘江流域西舂水防洪治理工程项目覆盖,无法找到采砂痕迹,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根据《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该村民采挖少量河卵石自用的行为不构成违法采砂。 2.关于“清水桥镇虾把球村修坝,有水渠未通水,村民旱田无法种田耕作”问题核实情况。经核实,因宁远县湘江流域西舂水防洪治理工程项目施工需要,经相关部门许可,施工方将虾把球大坝(当地人称大坝)挖开约5米缺口,用于排水以保障施工有序推进。大坝配套的三面光取水渠长满野草,目前无法通水。该大坝灌溉范围约80亩,虽未种植水稻,但当前全部种植旱作农作物玉米、辣椒、红薯等。 |
部分 属实 |
处理情况:由县水利局责令宁远县湘江流域西舂水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方抢抓工程进度,在项目完工前及时修复大坝,恢复其灌溉功能。 整改情况:宁远县湘江流域西舂水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方调整了施工力量和计划,比预期提前推进大坝修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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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标*的问题为重点信访举报件;
⠂ ⠼/span>2.污染类型包括水、大气、土壤、生态、重金属、固废、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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