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和《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对第二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宁远合展建材有限公司强碱性废渣露天堆放,含料废水直排。”问题进行了整改,达到整改销号标准,现对销号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3月3日-3月7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该销号问题予以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联系:宁远县科工局。联系电话:0746-7373136;地址:宁远县工业大道66号。
宁远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2月28日
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
宁远合展建材有限公司强碱性废渣露天堆放,含料废水直排。 |
整改目标 |
违法行为得到查处纠正,规范固体废物管理,废水循环利用。 |
整改时限 |
2024年9月30日 |
整改措施 |
(一)责令企业立即将堆放的强碱性渣土进行清理,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二)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厂区清扫洒水降尘,开启喷淋设施,防止扬尘污染。做好废水引流,经三级沉淀后回收循环利用。 |
整改完成情况 |
(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3月2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永环法(宁)字〔2024〕10号),对宁远县合展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企业于2024年5月16日缴纳罚款,处罚已执行到位;厂区强碱性渣土委托永州市拉多多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共处置废渣391.1吨,现场废渣已清理完成,并搭建半包围式废渣集中堆放区,共160平方米,渣土已规范放置在厂棚内,生产期间做到日产日清,每天下班前进行集中清理保洁。 (二)成立宁远合展建材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建立厂区环境保护规范管理制度,落实部门职责,强化日常监管,完善管理台账;在进大门处新建车辆出入冲洗平台,生产期间开启喷淋设施,进出厂区所有车辆进行冲洗降尘,冲洗车辆的废水经导流沟渠引入收集池,经沉淀循环使用;加强厂区清扫洒水降尘,新增1辆洒水车,企业共有2辆洒水车(共14立方米),每日定期对厂区内进行清扫;实施厂区内地面硬化,硬化地面共计2200平方米,防止扬尘污染;修建6条共260 米长的废水导流沟渠,将废水引流至雨水收集池,保障导流沟渠定期进行清理;新建750立方米的三级沉淀池以及3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废水收集沉淀后回收循环利用,确保废水不外排。在靠北面厂界边设150米长的围墙,便于规范管理。整改期间共投入资金约70万元。 |
附件:关于2024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宁远合展建材有限公司强碱性废渣露天堆放,含料废水直排。”问题验收销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