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1 | ||||||||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十八批) | ||||||||
(第十八批 2024年3月31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转办问题 | 行政区划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9 | D2YZ202403300003 | 群众反映宁远县冷水镇神下村红狮水泥厂的问题:1、该企业无合法手续;2、厂房距离民居不足1000米;3、噪声扰民;4、可能存在废水排入地下水的水情况;5、排放废气,烟囱有冒黑烟的现象。 | 宁远县 | 大气噪音 水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其中,反映“厂房距离民居不足1000米”问题属实;其它反映问题不属实。2024年4月1日,我县组织科工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冷水镇人民政府赴现场开展了核查。核查情况:1.宁远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办理了立项、环评、排污许可证、采矿许可、林地使用许可、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相关部门行政审批手续。2.厂房距离民居不足1000米”问题虽属实,但未违反环评批复中关于防护距离的要求。3.企业正在执行错峰生产,现未进行生产。查阅历史检测报告单,显示噪声检测数值符合标准。4.该公司无生产废水外排。5.废气排放口均安装了大气自动监测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电力监控设备,均与省、市部门联网实时监测,所排放废气均符合标准。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l.立即交办。我县收到交办件后,由县突改办立即交办县科工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冷水镇人民政府 2.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监管执法部门进一步依法依规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和帮扶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机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企业依法依规生产。 2.冷水镇政府做好当地群众解释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加大环保政策宣传力度,持续开展群众的法制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扩大群众知情权。 整改情况:无。 | 无 |
备注:是否属实包括属实、部分属实、基本属实、不属实等 4 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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