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1 | ||||||||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十八批 ) | ||||||||
(第十八批 2024年3月31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转办问题 | 行政区划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8 | D2YZ202403300002 | 群众反映宁远县冷水镇神下村神下采石场,开采山体,破坏生态,石料废料掩埋了村民的耕地和经济林约50亩。 | 宁远县 | 大气水 噪音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24年4月1日,我县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冷水镇人民政府赴现场开展了核查。核查情况:石料废料占用的土地为批准林地。神下石场开采对生态造成了一定的破坏,目前正在对原破坏的不再挂牌出让使用的矿区和工业广场进行生态修复补植补种,尚未及时修复到位。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l.立即交办。我县收到交办件后,由县突改办立即交办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县林业局、冷水镇人民政府。 2.神下石场按照生态修复方案对不再挂牌出让使用的矿区和工业广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限期2024年5月30日前修复到位复绿到位,并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组织验收。 2.立行立改,要求该石场及时对停产后残余废渣进行清理,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限期于2024年4月4日前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 无 |
备注:是否属实包括属实、部分属实、基本属实、不属实等 4 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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