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1 | ||||||||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十四批 ) | ||||||||
(第十四批 2024年3月26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转办问题 | 行政区划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2 | X2YZ202403260001 | 来信反映宁远县仁和镇冯石村千乡万村新能源有限公司在饮用水源地建设光伏工程,破坏该村的饮用水源,要求责令停止施工,拆除所有光伏设施,恢复水源地生态环境并赔偿村民损失,依法对相关部门、企业追责处分。并反映要求拆除镇政府在冯石村集体林地中违法建设的简易垃圾焚烧场。 | 宁远县 | 水 生态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不属实。2024年3月27日,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仁和镇政府等部门进行现场核实。 1.该光伏电站建设区域为冯石水库库尾,不在水源地范围内。光伏电站建设区域距离水源地棉木洞水库964米,不存在影响饮用水源的情况。 2.“简易垃圾焚烧场”2018年已停止使用,并拆除了所有设备。只剩余一层空置建筑。无任何焚烧设备,无运行使用迹象,不存在污染环境的情况。核实该地块为公用设施用地,并非集体林地,不存在违法建设问题。 | 不属实 | 处理情况:l.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仁和镇政府。 2.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监管,防止污染情况的发生。 3.做好周边群众的政策宣传、解释与疏导工作。同时,加强对该空置焚烧场的日常管理。 整改情况:该件不属实。 | 无 |
备注:是否属实包括属实、部分属实、基本属实、不属实等 4 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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