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1 | ||||||||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 ||||||||
(第一批 2024年3月18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转办问题 | 行政区划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8 | D2YZ202403140010 | 宁远县中明新材料厂,近几年时间在晚上偷排废气,气味难闻。最近处于停业状态。 | 宁远县 | 大气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3月15日,经县高新区、县科工局、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调查核实,反映“近几年时间在晚上偷排废气,最近处于停业状态”问题不属实,反映“气味难闻”问题属实。该企业办理了营业执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主要污染防治设施有PP 喷淋塔、UV紫外线除臭净化设备、活性炭吸附箱装置,采用的治理方式为:集气罩-收集管道-喷淋塔+活性炭吸附箱-排气筒排放。1.近年来,我县多次组织县高新区、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东溪街道及群众代表对腾飞名城小区、荷叶塘村、枊塘村、十里铺工业园区域的企业,沿途进行了异味排查,并到湖南中明新材料有限公司产区内进行排查及调阅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均未发现晚上偷排废气的现象。2023年10月17日该公司自行检测结果显示废气未超过国家标准。2.核查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2023年、2024年的运行维护记录及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的废气检测报告等台账资料,均符合要求。但因该公司在生产车间管理不到位,有部分生产工序未完全采取密闭措施,产生的氧焊烟气和挥发性有机废气存在无组织排放,厂区内存在一定异味,该反映事项属实。3.该公司春节放假过后,于2024年2月26日开始正常生产,每天生产时间为早上8时至晚上20时。最近停产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l.立即交办。我县收到交办件后,由县突改办立即交办县高新区、县科工局、县生态环境局、东溪街道。2.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永环责改(宁)字[2024]5号。 3.制定整改方案。立即制定整改方案,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4.加强监测。要求企业迅速聘请第三方有资质公司对厂区内所有废气排放口进行采样检测,形成检测报告,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县科工局等部门对现场采样数据进行监管,确保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 5.加强监管。要求企业加强对生产车间及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管,确保废气有效收集并达标排放。 6.做好群众解释关注。做好当地群众解释工作,加大环保宣教力度,依法维护环境权益。 整改情况:正在制定整改方案,该件正在办理中。 | 无 |
备注:是否属实包括属实、部分属实、基本属实、不属实等 4 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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