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农指[2026]69号)文件通知,上级下达我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40.8万元。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3号)以及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财农[2023]63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全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发挥资金实效,便于监督,现将我县上述动物防疫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2026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7223022,公示期间,原则上不受理匿名举报。
宁远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19日
附件:
2025年度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资金(湘财农指〔2026〕69号)分配使用情况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农指[2026]69号),收到省级补助专项资金40.8万元。
一、资金使用要求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40.8万元全部用于补助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企业。
二、拟实施项目及资金安排情况
补助道县泉朗生物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40.8万元。按照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要求,根据“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2025年,我县委托道县泉朗公司处理病死猪40764头,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对病死猪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实施者予以补助。省级资金按10元/头给予补助。40.8万元全部用于对承担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企业道县泉朗生物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进行补助。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
强化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对于动物疫病防控,杜绝病死猪流入市场、流入餐桌,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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