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远县2024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宁农领组发〔2024〕5号)的通知精神,对水稻高速插秧机、有序抛秧机和农用北斗终端设备实行累加补贴:购买水稻高速插秧机、有序抛秧机累加补贴标准2万元/台,新安装农用北斗终端设备累加补贴标准1000元/台,以上累加补贴加上中央、省市等补贴,补贴总额不能超过总销售价的70%。为确保累加补贴对象的利益,及时兑付累加补贴,经与财政局会商决定,上述累加补贴机具购买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6日。
特此公告
宁远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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