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财政局印发的《宁远县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宁牧联发〔2023〕1号)文件的规定,县养殖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财政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有关人员对申报奖励资金的144户养猪户按照文件精神逐户进行审查和项目验收,经反复研究筛选出符合奖励条件的项目户139户,现予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全县人民来人、来电、来函对公示名单予以监督、举报。举报者请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及所在单位,我们将严格为举报者保密,匿名电话、匿名信一般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 2024年3月12日-3月18日。
举报地点:宁远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举报电话:0746-7227149
宁远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4年3月12日
上一篇:
关于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情况的公示
下一篇:
关于实施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公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