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农[2017]43号《关于印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经乡镇(街道)考核申报,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审核,现将2023年上半年村级动物防疫劳务补助发放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3年8月11日至8月16日)。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0746-7227149。公示期间,原则上不受理匿名举报。
宁远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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