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相关救助政策文件规定,将2023年社会救助对象名单依法予以公示。
月份 |
花名册 |
完成情况 |
1-3月 |
农村低保花名册 |
已完成 |
1-3月 |
城市低保花名册 |
已完成 |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至4月7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宁远县民政局反映。
电话:0746- 7226037
宁远县民政局
2023年3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