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人〔2025〕7号
宁远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万忠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下列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万忠同志任县人民医院院长;
姜红波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郑胜清、张雷同志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谭丽平同志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黄珍平同志任县第二中学校长;
刘继富同志任县职业中专副校长;
唐良才、郑马五同志任九嶷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副局长;
胡桂兰同志任九嶷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文物管理科科长;
李超群同志任湖南九嶷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姜芳汉同志任县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文娟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
柏太利同志任县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郑逸同志任县民意调查中心主任;
赵倩同志任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吴陶同志任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
吕玲同志任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
罗行玉同志任县地震办主任;
谭小勇同志任县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主任。
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宁远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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