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人〔2025〕15号
宁远县人民政府
关于蒋春海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下列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县人民政府决定:
蒋春海同志任洋塘国有林场场长;
陈进军同志任县第二中学副校长;
陈红权同志任县第三中学副校长。
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宁远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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