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人〔2025〕4号
宁远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国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国军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职务;
免去邓文清同志的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李继晴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蒋军明同志的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乐文波同志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郑姣平同志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副局长;
免去刘娟同志的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王家豪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
免去陈键同志的县统计局总统计师职务;
免去周忠红同志的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孙雄飞同志任洋塘国有林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自清同志的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李忠良同志的县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副主任职务;
欧阳林波同志任县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副主任,免去其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李泠慧同志任县投资贸易促进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宇同志任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平辉同志任县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其宁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龙春明同志的县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欧阳嘉文同志任东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李光辉同志的雾云山国有林场副场长职务。
宁远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