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人〔2024〕8号
宁远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春勇同志挂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春勇同志挂职任县信访局副局长。
挂职时间两年,挂职期满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宁远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9日
上一篇:
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蒋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下一篇:
宁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