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4日宁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宁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石循斌、李艳梅辞去宁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宁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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