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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吴群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6-13 16:31
  • 来源: 宁远县政府办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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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政人〔2024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吴群辉同志的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李万忠同志任县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黄太苏同志的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姜红波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胜才、郑生勇、李小阳同志的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郑胜清、张雷同志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胡冬梅同志的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谭丽平同志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吴华忠同志的县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黄珍平同志任县第二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刘继富同志任县职业中专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美丽同志任宁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公室主任;

免去诸文杰同志的九嶷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副局长(聘用)职务;

唐良才同志任九嶷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投资贸易促进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郑马五同志任九嶷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九嶷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国土规划建设科科长职务;

免去刘培建同志的九嶷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文物管理科科长职务;

胡桂兰同志任九嶷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文物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唐义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柏太利同志任县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郑逸同志任县民意调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蒋春熠同志的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赵倩同志任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汤平方同志任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

夏木军同志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免去其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胡小川同志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职务;

吴陶同志任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吕玲同志任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行玉同志任县地震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欧阳涛同志任县民政事务中心主任;

免去陈元文同志的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谭小勇同志任县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文军同志的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郑必成同志的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职务;

石循斌同志任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兼);

免去郑生权同志的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免去周维勇同志的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奉城彬同志的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屈辉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柏令军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龙林枫同志的文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樊敏同志任文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宁远县人民政府

2024611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6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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