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人〔202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宁文锋同志挂职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期三年);
毛林杰同志挂职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期两年)。
挂职期满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宁远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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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政人〔202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宁文锋同志挂职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期三年);
毛林杰同志挂职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期两年)。
挂职期满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宁远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