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人〔202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秦峥峰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刘红续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黄少辉同志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欧晶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免去李文明、黄祥云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郑卡敏同志的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欧阳胜林、奉茂宣、柏尧清同志的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黎辉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李成义同志的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孙鸿斌同志任县市场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徐义平同志的县市场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何俊杰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免去欧阳帆同志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欧艳平同志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民俊同志任雾云山国有林场场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胡泽成同志的雾云山国有林场场长职务;
免去欧志斌同志的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彭芾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舜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龚德宝同志的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李少军同志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文宣同志的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蒋崇利同志任九嶷山国有林场场长;
免去徐永才同志的九嶷山国有林场场长职务;
黄凌志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建平同志任舜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宁远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