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人〔2023〕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蒋雄伟同志挂职任县第一中学校长;
白炜同志挂职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
挂职时间三年,挂职期满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宁远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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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政人〔2023〕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蒋雄伟同志挂职任县第一中学校长;
白炜同志挂职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
挂职时间三年,挂职期满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宁远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