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5日宁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宁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胡红灯、鲁素春辞去宁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报宁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2023年12月15日宁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宁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胡红灯、鲁素春辞去宁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报宁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