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人〔202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薛忠胜同志的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郑生权同志任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兼);
雷敏同志任县工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欧鹏飞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正强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明忠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公安局特警大队大队长(副科)职务;
宋东明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免去兰永盛同志的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副科)职务;
欧日波同志任县公安局特警大队大队长(副科);
免去柏先锋同志的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柏臣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反恐怖大队大队长职务;
周锋同志任县公安局反恐怖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仁和派出所所长职务;
王仲同志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清水桥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欧阳小平同志的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副科)职务;
聂少军同志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副科),免去其县公安局文庙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龚智军同志的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副科)职务;
周湘成同志任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副科),免去其县公安局东溪派出所所长职务;
龚景辉同志任县公安局文庙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五龙山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陈勇同志的县公安局保安派出所所长职务;
周宜楠同志任县公安局仁和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黄思明同志的县公安局柏家坪派出所所长职务;
邓晖同志任县公安局柏家坪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周跃文同志任县公安局清水桥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志敏同志任县公安局五龙山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蒋朝辉同志的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云涛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副科)职务;
邓梦林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免去于洪军同志的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四中队中队长(副科)职务;
蒋文斌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四中队中队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宁远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