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人〔202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罗群波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县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李超群同志任县财政局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免去徐明霞同志的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霞丽同志的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胡冬梅同志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江艳洲同志任县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宁远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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