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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欧阳志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9-03 09:17
  • 来源: 县政府办
  • 作者: 佚名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 字体【      】

宁政人〔20211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欧阳志华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欧阳建军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郑林凡同志的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群星同志的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高艳娟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冯平顺同志的县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江仁安同志的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文剑军同志的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宇明同志的县商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邓少辉同志的县烤烟生产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宁远县人民政府

202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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