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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欧阳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3-23 16:01
  • 来源: 宁远县政府办
  • 作者: 佚名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 字体【      】


宁政人〔2021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欧阳超同志任县民政事务中心主任;

李洪涛同志任县审计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忠红同志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曾苏忠同志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综合执法大队队长职务;

陈盛林同志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刘东辉同志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免去国长勇同志的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奉城彬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魏晓清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职务;

蒋春熠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乐文波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职务;

免去骆明昆同志的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职务;

欧阳丽芳同志任县烤烟生产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中友同志的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黄少辉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张井雄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免去欧阳红君同志的县卫生健康局总会计师职务;

何永辉同志任县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副主任,免去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文宣同志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供销合作联社监事会主任职务;

免去欧阳小梅同志的宁远九嶷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龙小菲同志的县农村经营服务站站长职务;

欧阳林波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欧凌志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蒋嶷平同志任县供销合作联社监事会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蒋小勇同志的县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文胜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局总经济师职务;

邓大清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总经济师;

免去徐友利同志的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宁远县人民政府

202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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