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人〔202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肖学富同志的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挂职)职务;
柏令军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舜陵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周宇同志任舜陵街道办事处主任;
免去李日晖同志的舜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彭芾同志任舜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肖冯勤同志的文庙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尹新明同志任文庙街道办事处主任;
免去石卫民、蒋玉华同志的文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胡建德、龙林枫同志任文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胡新胜同志的桐山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唐芳华同志任桐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免去李苏辉、陈宜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承国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红十字会办公室专职副会长职务;
包庆华同志任县红十字会办公室专职副会长;
免去欧阳高尚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春生、欧阳金同志的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姜观赐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蒋文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匡宁平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陈先辉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宋长清同志的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夏静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免去欧阳宁群同志的县城市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陈玲同志任县工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职务;
李国军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谭碧旺同志任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龙小荃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刘坤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肖江涛同志任县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宋桐青同志任县农村经营服务站站长,免去其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姚茂芳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黎辉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免去徐文泽同志的县水运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邹文树同志任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黄军喜同志任洋塘国有林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宁远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