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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60016/2024-45207 发文日期: 2024-07-13 发布机构: 宁远县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设备更新 以旧换新
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有效 文号 : 宁政函〔2024〕41号
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远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7-13 16:27
  • 来源: 宁远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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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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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政函〔202441

宁远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宁远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直相关单位:

《宁远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远县人民政府

2024712


宁远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245)和《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政函〔202414)精神,组织开展我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聚焦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产品供需对接四大行动,大力促进重点领域先进设备加快应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为接续用力打造“三个高地”、推动宁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4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8%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83%62%。报废汽车拆解量达到0.234万辆,二手车交易量达到0.26万辆,废旧家电回收率较2023年增长10%

2025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1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86%68%。报废汽车拆解量达到0.312万辆,二手车交易量达到0.325万辆,废旧家电回收率较2023年增长20%

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拆解量达到0.455万辆,二手车交易量达到0.494万辆,废旧家电回收率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1.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

加快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全面摸排设备更新需求,分行业确定设备更新重点,统筹有序推进重点领域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试验检测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县科工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分行业分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开展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鼓励更新改造后达到能效节能水平,力争达到能效先进水平。(县科工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培育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协同推进基础能力提升、5G融合应用,支持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持续提高能效先进设备的应用比例。(县科工局、县发改局、县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加快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实施供水、供气、排水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推进城市燃气场站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加装燃气泄漏感知设备,支持配置智能巡检设备。(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县水务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和公共建筑电梯。推进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生产线数字化和智能化更新改造。(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市监局、县住保中心、县机关事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换代。

加快交通运输设备绿色替代,推进城市公交新能源车型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支持充电站()更新改造。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交通、环境卫生、邮政快递、城市物流、公务车等领域应用。对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且车辆状况较差的老旧公务用车,分批次实施更新淘汰。(县交通运输局、县科工局、县发改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邮政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淘汰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和船舶。(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市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农业机械装备升级。

推动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大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县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提升教育设备水平。

配齐配足教学仪器设备,推动职业院校分专业配齐配足教学仪器设备,促进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提质达标。(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科研设备更新。鼓励县内职业院校结合学科、专业发展水平和科研需求配置相应仪器设施。(县教育局、县科工局、县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提升医疗设备水平。

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淘汰更新已达使用年限、功能不全、性能落后、影响安全的医疗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聚焦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开展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加强安全保障方面的提升。(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市监局、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县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升文旅设备水平。

推动文旅设备更新提升,推进等级旅游景区、度假区、文化馆、旅游演艺场所、博物馆、重点游乐园(场)等文化旅游场所运营设备更新。(县文旅广体局、县市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8.推动汽车以旧换新。

全链条促进汽车以旧换新,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专项活动,按国家统一标准给予定额补贴。(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文旅广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机动车,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及非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引导车主自主淘汰符合引导报废标准的老旧机动车。(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县市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动家电以旧换新。

开展节能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对消费者购买符合一定标准的家电产品给予补贴。(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市监局、县供销联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动家装厨卫焕新。

支持旧房改造和家装换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县住建局、县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升级。(县商务局、县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11.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加快推动生活垃圾清运回收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通过建设“公务仓”创新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模式,加快推广“换新-回收”“互联网+回收”等新模式。(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县市监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供销联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培育二手商品线上线下交易平台,推动二手商品交易便和化规范化发展。(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市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快发展再制造产业。

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县科工局、县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推动废旧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

强化政策、标准、技术、溯源等支撑,推动废旧资源加工利用集聚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提升资源再生利用水平。(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县供销联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产品供需对接行动

15.着力培塑产业新优势新动能。

抢抓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需求升级机遇,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县发改局、县科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着力推介优势产业产品。

充分发挥我县制造业优势,推动我县更多先进设备、优质产品、创新技术服务全国大市场。(县科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市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着力开展供需对接活动。

大力实施激发需求行动,推动优势产业链提升、市场精准对接、产贸深度融合。(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18.突出标准牵引。

狠抓能耗、排放、技术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国家和省市有关标准的贯彻执行,推动标准有序衔接。(县市监局、县住建局、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完善财税政策。

积极争取我县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超长期国债等资金支持范围。落实好对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科工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优化金融支持。

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鼓励金融机构结合企业科技创新,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等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企业、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远监管支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加强要素保障。

鼓励完善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的用能保障,对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企业技术改造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加快能评、环评等前期审批手续办理。(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县住建局、县科工局、县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强化产业和科技支撑。

支持县内装备制造生产企业、耐用消费品生产企业积极开展科技攻关,加快相关产品研发升级、扩大生产制造规模。(县科工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研究制定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对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245)和《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函〔202414),研究制定《宁远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县科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卫健局、县商务局等单位要及时与省、市直部门衔接,拟定各领域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抓好贯彻落实。

(二)谋划储备项目,全力争取支持。对照国家政策支持范围、领域和方向,认真梳理摸排掌握全县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项目资金需求,精准高质量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财政补贴、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资金支持。

(三)建立工作专班,分类统筹推进。全县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齐纲要总牵头,其他副县长按分管领域分工负责。成立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吴杰为召集人,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商务局主要负责人为副召集人,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商务局等17个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调度。

(四)严肃考核,强化督查督办。将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县“八大行动”工作内容,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度。工作专班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县政府督查室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查督办,对推进缓慢、落实不力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附件:1.宁远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宁远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主要任务责任分工表


附件1

宁远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召集人:吴     县政府办副主任

副召集人:石循斌     县发改局局长

姚  涛     县科工局党组书记

杨霞丽     县商务局局长

成员:唐凌峰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晓鹏     县科工局副局长

陈春胜     县财政局副局长

奉良松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何良胜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四军     县文旅广体局副局长

     县商务局副局长

邓小春     县卫健局副局长

谢宏程     县市监局副局长

李文华     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欧阳剑云   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副局长

周湘军     国家税务总局宁远税务局副局长

邓大清     县发改局总经济师

王雨峰     县住建局总工程师

骆明昆     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人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远监管支局筹备组成员

联络员:肖红萍     县发改局工业和环资股负责人


附件2

宁远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主要任务责任分工

序号

主要任务

牵头部门

一、总体工作方案(1项)

1

制定宁远县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发改

二、分领域实施方案(10)

1

制定工信领域设备更新和供需对接实施方案

县科工

2

制定建筑与市政领域设备更新和供需对接实施方案

县住建局、县城管综合执法局

3

制定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和供需对接实施方案

农业农村局

4

制定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和供需对接实施方案

交通运输局

5

制定教育系统设备更新和供需对接实施方案

县教育局

(县人社局负责技工院校)

6

制定文旅设备更新和供需对接实施方案

文旅广体局

7

制定医疗设备更新和供需对接实施方案

卫健

8

制定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商务局

9

制定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商务局

10

制定家装厨卫焕新实施方案

住建局

三、保障措施(4项)

1

贯彻落实国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财税支持政策

财政局、税务局

2

贯彻落实国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金融支持政策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远监管支局

3

贯彻落实国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用地保障措施

自然资源局

4

贯彻落实国省标准提升行动的具体措施

市监局

四、重大活动(3项)

1

宁远县大规模设备更新供需对接系列活动

县科工局、发改

2

宁远县消费品以旧换新促消费系列活动

商务局、发改

3

宁远县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银企对接活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远监管支局、县发改局

五、重要清单(3项)

1

“两优”清单(优势产业、优势产品)

县科工局、发改

2

“两新”清单(设备更新、以旧换新)

县科工局、县商务局等

3

政策清单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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