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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60016/2022-36622 发文日期: 2022-03-09 发布机构: 宁远县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农业生产
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有效 文号 : 宁发〔2022〕4号
关于做好2022年发展粮食生产工作的意见
  • 发布时间:2022-03-09 17:17
  • 来源: 县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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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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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发〔20224

中共宁远县委

关于做好2022年发展粮食生产工作的意见

202239日)

为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稳住农业基本盘,扎实有序推进全县粮食生产工作,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实现粮食生产“保面积、保产量、保质量”目标,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强化党政同责,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底线和耕地红线。以品质和效益为中心,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引领和社会化服务带动,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目标任务

按照“稳面积、稳产量、提品质、增效益”总要求,精准发力、综合施策,确保2022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72.8万亩、总产量31.5万吨,总产值10亿元以上。其中水稻种植面积60.7万亩(其中早稻面积17.5万亩、双季晚稻面积19.4万亩);旱粮种植面积12.1万亩(其中大豆面积3.86万亩、玉米面积3.1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1.3万亩);油菜种植面积8.4万亩、花生种植面积1.8万亩;早稻集中育秧13.5万亩(其中专业化集中育秧5万亩);优质稻种植面积50万亩以上,其中高档优质稻面积30万亩,办双季稻万亩示范片4个,高档优质稻万亩示范片3个,千亩示范基地20个,百亩示范点200个,示范(订单)面积20万亩;新增30亩以上大户110户以上。

三、工作措施

1.落实党政同责,强化组织保障。2022年,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实行县乡村三级书记齐抓粮食生产工作机制,细化支持政策和具体举措,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将粮食生产工作纳入乡村振兴绩效考核。成立以县委书记胡勇刚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毛政,县委副书记、统战部长廖劲松为副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胡红灯,副县长欧晋平为执行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统计局、县水利局、县农经站、县农机事务中心、国家统计局宁远调查队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发展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黎登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狠抓落实。

2.加强耕地治理,保障粮食安全。严格耕地保护责任,全面推广落实“田长制”,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基本农田实行网络化管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水稻生产功能区要优先发展“双季稻”,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耕地红线,县乡村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一是抓实耕地抛荒治理。各乡镇(街道)要出台政策措施,加强耕地抛荒治理,对抛荒水田要造册登记到户并扣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连续抛荒2年以上的由村组集体收回重新发包并组织耕种。安排早稻生产水利建设资金300万元突出抓好边远、干旱、高岸天水田水利设施建设,确保抛荒田翻耕后水旱无忧。二是抓好大棚房整治。加强大棚房排查整治,对上报的2020个大棚房,全部一表一册一图装订成册,实行全过程监管。三是牢牢守住粮食质量安全这条底线,严格管控受污染耕地。切实从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加工和仓储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对全县水稻生产进行全过程监管,一旦发现,坚决落实“单独收割、先检后收、专库储存、妥善处理”闭环管理措施,消除粮食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各乡镇(街道)、村要按《宁远县严格管控类受污染耕地禁种水稻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开展种植结构调整、政策宣传,实行“一户一告知、一户一承诺”,保证全县重度污染严控区982.87亩没有一丘水稻,都改种玉米、花生、大豆、烤烟、棉花、青蒿等作物。中轻度污染区26552.83亩落实1种以上安全利用措施,水田统一采购叶面阻控剂和施用酸化土壤调节剂等,旱地落实深翻耕和优化施肥等农艺措施。四是牢牢守住51.8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这个红线。实行永久基本农田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全覆盖,加强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建立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全县耕地质量等级比上年提高0.2%以上。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五是高质量完成6.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现代化粮食生产核心区域。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3.整合涉农资金,支持粮食生产。整合各项资金3.14亿元用于粮食生产,比上年增加8500万元,增长42.5%;其中财政资金5000万元,亩平投入390元。一是整合中央、省级资金1.79亿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等;二是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筹集0.85亿元用于农机、农技、农资投入;三是财政安排5000万元用于粮食生产其中:⑴春耕备耕购买种子秧盘300万元;⑵早稻生产工作经费200万元;⑶耕地抛荒治理500万元;⑷早稻集中育秧800万元;⑸双季稻轮作、优质稻绿色高产创建和特色产业示范400万元;⑹种粮大户奖补1050万元;⑺全程机械化及农机购置累加奖补200万元;⑻水利设施建设1000万元;⑼救灾补损改种改制300万元;⑽重点区域双季稻种植奖补100万元;⑾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及种粮大户奖励150万元。同时加大金融扶持,由县金融办牵头,各有关银行要主动对接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合作社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他们多种粮、种好粮,及时发放支农贷款,政府贴息50%。适当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稳定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

4.强化办点示范,带动绿色高效发展。大力实施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创建,围绕“稳面积、创品牌、建基地、扶龙头”,积极开展双季稻轮作、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和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创建万亩示范片7个,千亩示范片20个,百亩示范点200个,总面积20万亩以上。通过万、千、百梯级示范,辐射带动全县发展优质稻50万亩以上,其中高档优质稻30万亩以上,订单面积20万亩。在鲤溪镇柏万城(县委书记领办)、冷水镇云潭(县长领办)、柏家坪镇岭脚洞(县委副书记领办)、水市镇上游(分管副县长领办)创办4个双季稻轮作万亩示范片;在湾井周家坝、水市旗形、仁和刘安仲创建3高档优质稻绿色高产高效万亩示范;在天堂镇、清水桥镇、太平镇等乡镇创办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两糯高粱制种、小籽花生等特色产业示范,充分利用旱土、高岸田、林地、幼龄果(茶)园发展旱杂粮生产,进一步增加旱粮、油料面积,组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选择适宜种植模式和品种,抓好技术培训,落实关键技术,积极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县里办2个千亩示范片,每个乡镇(街道)创办1 200亩以上示范点,引导农民能种、会种、种好。在示范区按照“市场+基地+主体+品牌”产业化开发模式,推行统一良种供应、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控、统一技术指导和统一机械作业“五统一”,实现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五配套”

5.大力宣传发动,强化服务指导。一是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短信等媒体高密度、多视角宣传;积极开展“四送”服务,组织工作专班、专家团、技术服务队驻乡驻村,到田间地头,在关键时期、关键环节进行指导培训,举办各种培训班、观摩会;二是强化粮食生产科技支撑。大力推广水稻等粮食作物主推新技术和关键增产技术,早稻适期早播,合理密植、插足基本苗,合理搭配早晚稻品种,确保双季晚稻安全齐穗,禁止水稻直播,大力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大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有机肥替代化肥、机械精量施肥、水肥一体化、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技术应用,确保全县农药使用量减少0.8%、化肥使用量零增长,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43%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0%以上。三是大力实施集中育秧,着力稳定双季稻种植。早谋划、早组织、早行动、早落实,利用我县烤烟大棚、新建连体钢架大棚和小拱棚,全力办好桐山祥文福村、水市水晶窝村、冷水冷水铺村、中和邓家村、鲤溪虎形村等集中育秧示范点,带动全县早稻集中育秧面积13.5万亩以上,切实增加早稻面积,减少“一季稻”插花和“双改单”面积。四是推进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鼓励农户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依法流转承包地,引导农户将耕地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中,全年新增承包耕地30亩以上种粮大户110户以上。大力推广“十代”(代育秧、代旋耕、代机插、代管理、代防治、代收割、代烘干、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 模式,推动农业全产业链社会化服务发展,确保全县粮食生产社会化托管服务面积增长5%以上。五是深入实施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行动,加大高速插秧机、有序抛秧机推广应用,补齐机械化高效种植、收获、植保、烘干等短板,完成水稻机耕60万亩、机播(插)30万亩、机收57万亩、机防面积10万亩、机烘35万亩任务,确保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7.4%以上,机插机抛率提高4个百分点以上。六是深入推进我县种子种苗产业发展,大力推广优质种子、种苗;积极开展农资种子市场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种苗和农资的违法行为;七是强化粮食市场监管,优化环境,加强检验监测能力建设,实行“先检后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加强仓库建设,保障收储能力,全力推进市场化收购,做到应收尽收,杜绝出现“卖粮难”问题;八是加大农业保险宣传,拓宽农业保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水稻生产散户的农业保险由县里从粮食生产风险资金统一购买;水稻种植大户要积极主动自行购买农业保险,增强粮食生产抗风险能力。保险公司要主动做好水稻保险的宣传服务,及时做好损失鉴定和理赔工作。

四、责任追究

3起,县委、县政府安排督查组,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每月进行3次,每次每个乡镇(街道)随机抽查2-3个村,进村入户调查早稻计划面积落实、播种育秧、大田耕整、耕地抛荒治理和重点区域粮食生产等工作,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1.早稻计划任务落实。对面积落实不到位,到村到户台账不健全、不准确、不及时上报的,早稻集中育秧点不够,育秧面积不足,育秧进度慢的乡镇、村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免该村党组织书记职务,对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给予诫勉谈话第三次按程序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的职务,对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直至免职

2.治理耕地抛荒。对没有出台过硬措施,没有到村到户台账,没有落实责任人、治理耕种人的乡镇(街道)村给予通报批评。根据《永州市发展粮食生产制止耕地抛荒十条措施》(永农组20214号)文件,对水稻生产功能区、粮食生产重点区域3亩以上连片抛荒且未及时整改到位的乡镇(街道)村,给予黄牌警告,水稻生产功能区、粮食生产重点区域5亩以上连片抛荒且未及时整改到位的乡镇(街道)村,对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村负责人严厉追责,免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务,按程序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的职务,对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直至免职

3.重点区域粮食生产。粮食生产重点区域要超额完成目标任务(附件3),每个样方内水田的稻谷复种指数达到130%以上,旱土的粮食复种指数达到100%以上。所在12乡镇(街道)及15个村(样本村)要群策全力抓好好粮食生产工作,责任到人,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村负责人亲自抓。对发现有3亩以上耕地抛荒的、完不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加重处罚,乡镇(街道)村粮食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免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务,按程序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的职务,对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直至免职

附件:1.宁远县2022年粮食生产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2.宁远县2022年粮食生产奖励考评办法

3.2022年宁远县粮食生产重点区域粮食种植任务表

中共宁远县委

宁远县人民政府

202239


附件1

宁远县2022年粮食生产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万吨、个、户

宁远县

耕地面积

水田面积

粮食面积

粮食   产量

早稻

面积

集中育秧面积

双稻晚稻面积

高档优质稻面积

旱粮面积

大豆播种面积

玉米播种面积

大豆玉米带状复种

油菜播种面积

花生播种面积

新增30亩以上种粮大户

舜陵街道

2.55

1.97

2.89

1.25

0.61

0.47

0.66

1.14

0.48

0.15

0.1

0.01

0.35

0.07

3

东溪街道

2.67

2.06

3.04

1.32

0.64

0.49

0.69

1.14

0.51

0.16

0.1

0.01

0.36

0.08

2

文庙街道

1.89

1.56

2.31

1.01

0.62

0.46

0.67

0.96

0.28

0.09

0.1

0.02

0.26

0.04

3

桐山街道

1.64

1.36

1.95

0.85

0.48

0.38

0.55

0.84

0.23

0.07

0.06

0.03

0.25

0.03

2

天堂镇

3.68

2.76

4.29

1.85

0.99

0.75

1.1

1.81

0.76

0.24

0.26

0.12

0.6

0.11

7

水市镇

5.64

4.83

6.93

3.05

1.85

1.41

2.1

3.12

0.68

0.21

0.25

0.09

0.81

0.1

10

湾井镇

2.97

2.50

3.51

1.54

0.83

0.66

0.98

1.57

0.39

0.12

0.15

0.06

0.4

0.06

8

九疑山

1.58

1.24

1.91

0.83

0.47

0.44

0.51

0.85

0.27

0.09

0.07

0.08

0.5

0.04

1

冷水镇

5.83

3.76

6.93

2.92

1.75

1.35

1.91

2.58

1.74

0.56

0.4

0.13

0.7

0.26

9

太平镇

7.07

4.04

7.69

3.19

1.46

1.11

1.61

2.56

2.53

0.81

0.6

0.07

0.79

0.39

7

保安镇

3.12

2.32

3.57

1.54

0.77

0.59

0.84

1.44

0.67

0.23

0.15

0.1

0.3

0.1

6

禾亭镇

3.16

2.23

3.53

1.51

0.69

0.53

0.79

1.37

0.77

0.24

0.15

0.06

0.4

0.12

7

仁和镇

2.42

1.92

2.79

1.22

0.59

0.46

0.69

1.18

0.42

0.13

0.1

0.07

0.3

0.06

7

棉花坪

0.25

0.22

0.32

0.14

0.09

0.06

0.1

0.12

0.02

0.01

0.01

0.02

0.03

0

0

中和镇

4.89

4.05

5.98

2.62

1.59

1.24

1.75

2.63

0.7

0.22

0.18

0.08

0.66

0.1

9

柏家坪

4.78

4.11

5.82

2.56

1.52

1.15

1.65

2.64

0.56

0.18

0.12

0.1

0.65

0.08

10

清水桥

2.28

2.16

3

1.34

0.92

0.71

1.02

1.44

0.1

0.03

0.03

0.07

0.31

0.01

9

桐木漯

0.26

0.24

0.33

0.15

0.09

0.06

0.1

0.12

0.02

0.01

0.03

0.02

0.04

0

1

鲤溪镇

4.48

3.38

5.32

2.30

1.32

1.02

1.44

2.19

0.92

0.29

0.23

0.11

0.61

0.14

8

五龙山

0.57

0.50

0.69

0.30

0.22

0.16

0.24

0.3

0.05

0.02

0.01

0.05

0.08

0.01

1

61.73

47.21

72.80

31.50

17.50

13.50

19.40

30.00

12.10

3.86

3.10

1.30

8.40

1.80

110


附件2

宁远县2022年粮食生产奖励考评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神,全面完成2022年全县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粮食生产种植奖补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按“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原则,抛荒耕地不补贴;计税面积内种植一季农作物的每亩每年补贴105元;计税面积内种植双季稻的每年每亩补贴175元(计税面积外种植双季稻的每年每亩70元)。

(二)稻谷种植补贴。本县内水稻种植(含早、中、晚稻),不论面积大小,按实际种植面积,根据上级文件执行。

(三)规模种植(大户)补贴。全县按1050万元包干给各乡镇(街道)对早稻30亩以上或晚稻50亩以上种植户进行奖补,由乡镇(街道)核实奖补到户。

(四)耕地抛荒治理、绿色生产奖补

1.耕地抛荒治理。对存量抛荒水田造册登记落实到户,并扣减该户当年的地力保护补贴105/亩,奖补给犁翻治理的主体(村集体、合作社、种植户等)。对抛荒田犁翻治理并种植水稻的奖补200/亩。

2.早稻集中育秧。积极开展早稻集中育秧,对镇、村组和大户集中连片育秧30亩以上(可插大田)按20/亩(大田)奖补;对30亩以上早稻大户机插(抛)秧给予100/亩(大田)的育插秧补贴(只享受一边,大户自己集中育秧的奖补大户,通过服务组织提供秧苗的,奖补服务组织);对建设标准化集中育秧连体钢架大棚2000平方米以上的,奖补30/平方米。

3.示范基地建设。双季稻轮作、高档优质稻和特色产业万、千、百示范基地核心区,特别是县委书记、县长等领导办的示范样板,按100/亩进行奖补。

4.农机及服务奖补。对新购置高速机插(抛)秧机累加奖补2万元/台,但总补贴额不得超过总价的70%

二、粮食生产奖补考核验收

(一)组织申报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在2月,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在3月,耕地抛荒治理在4月,谷种植补贴和规模种植(大户)补贴早稻4月、中稻5月、晚稻7月,由主体(农户、合作社等)自愿向所在村(社区)申报。村(社区)审核公示后上报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审核公示后,地力补贴2月底前、早稻专业化集中育4月底前、抛荒耕地治理5月底前、早稻61日前、中稻71日前,晚稻91日前汇总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逾期不受理。

(二)考核验收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由乡镇(街道)财政所会同乡镇(街道)农水中心核实公示后,汇总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核实后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到户。

2.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由乡镇(街道)核实公示汇总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组成专门小组现场验收,采用GPS测秧田面积、核实秧盘量测算出大田面积,公示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后打卡发放到户。

3.耕地抛荒治理。村组(社区)核实公示后汇总上报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核实公示后汇总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核实后,经领导批准拨付到乡镇,乡镇统一打卡发放到主体。

4.稻谷种植补贴。种植户按时向村组(社区)申报,村组(社区)核实公示后汇总上报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核实公示后汇总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县财政局组织有关单位核实公示后打卡发放到户。

5.规模种植(大户)奖补。乡镇核实公示汇总后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打卡发放到户。要求⑴土地流转合同、到户花名册;⑵育秧种植图片;⑶申报审核表,村乡签字、盖章汇总表,村乡公示照片;⑷不能是领取财政工资的在职国家工作人员。

6.农机及服务奖补。购机户及时向乡镇(街道)申报,乡镇(街道)公示汇总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核实公示后打卡发放到户。

(三)公示公开

每次核实后在补贴对象所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及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补贴发放情况真实准确。

(四)发放方式

奖补资金采取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等方式直接补贴到户(主体)。

(五)严肃纪律

一是充分利用土地确权颁证成果,对种粮大户种植面积进行比对,确保种植面积准确;二是压实乡镇、村组责任。种粮大户申报核实,从村组到乡镇逐级核实、公示并签字,经办人和相关领导切实担责,乡镇(街道)为第一责任人,村(社区)负责人和驻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对种粮大户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3年内不得申报种粮大户,同时追究相关乡镇分管领导、驻村干部和村(社区)负责人责任;三是加强力量,创新机制。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检查组,从育秧、种植到收售各环节核实验收,查找薄弱环节,发现突出问题,查办典型案件;四是严守作风纪律,杜绝在种植大户申报核实中优亲厚友,违规发放,截留挪用,套取侵占,以权谋私,收受红包礼金,索拿卡要等行为,否则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粮食生产重点区域奖补

粮食生产重点区域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到人。重点区域村无3亩以上耕地抛荒,每个样方内水田的稻谷复种指数达到130%以上,旱土的粮食复种指数达到100%以上。经国家统计局宁远调查队、县农业农村局考核验收后,样方内双季稻奖补500/亩,资金从稻谷补贴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中安排;重点区域具体责任人奖励4000元;重点区域所在乡镇(街道)粮食生产考核加10分。

四、乡镇(街道)粮食生产考核

(一)考核内容

1.组织领导(5分)。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制订方案,落实措施的记5分,否则每少一项扣2分。

2.任务落实(5分)。粮食生产任务分配、落实到村到组到户的,计5分。台账不全的不计分。

3.耕地抛荒治理(20分)。对治理抛荒效果进行考核打分,全年集中检查3次,定时与不定时抽查相结合,摸清底子,造好台账,对连片2亩以上抛荒的,每2亩扣1分,20分扣完为止;对长期外出、本人没有找好代耕代种户、又不愿意转包、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由村集中体中止承包合同,收回重新发包或流转。

4.早稻生产(20分)。落实好早稻种植面积,将任务分解到村、组、农户记5分;完成早稻面积任务,逐村、逐组、逐丘落实好早稻种植户姓名、面积,并凳记造册及时上报的记15分;镇村组台账不清,回答不明的按省市检查扣分加倍减分,扣完为止,未完成面积任务的不计分,相关工作人员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5.双季稻、优质稻、特色产业基地建设(15分)。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带头,办2500亩以上双季稻、11000亩以上(九疑山、五龙、棉花坪、桐木漯500亩)高档优质稻示范基地,一个300亩以上的特色产业基地,记15分;末完成任务的不计分。

6.集中育秧工作(10分)。集中育秧台账资料齐全的计4分,不全的不计分;完成县里分配的集中育秧、机插(抛)秧任务的计6分,不足的按比例扣分。

7.迎检工作(10分)。在省、市检查中,获得好评的,记7分,因工作不力影响排位的,不计分。台账齐全,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的记3分,台账不全的不计分。资金没有发放到位的,每发现1户扣1分,扣分不封顶。造成上访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扣分不封顶。

8.上报各项资料数据(15分)。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按规定程序核实并收集本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基础数据,装订成册,汇总的计5分;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按程序核实并收集本年度稻谷种植基础数据,装订成册,汇总的计5分;资料完整,按时录入上报的计5分。

(二)奖励办法

1.考评分类。乡镇街道按工作量和难易程度分三类。一类乡镇为:水市、冷水、中和、柏家坪、鲤溪、太平;二类乡镇(街道)为:舜陵、文庙、东溪、桐山、天堂、湾井、禾亭、仁和、清水桥、保安;三类乡镇为:九疑山、五龙山、棉花坪、桐木漯。

按考核得分结果分先进、合格、不合格3个档次,90分以上(含90分)为先进(其中:一类评选2个,二类评3个,三类评1个),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2.奖励设置。是评选先进乡镇6个(其中一类乡2个,2类乡镇3个,3类乡1个),分别奖励4万元,3万元,2万元;二是评选先进村20个,每个村奖励0.6万元;三是评选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20人,发放荣誉证书;四是评选种粮大户标兵50户(承包水田400亩以上,连片种植早稻200亩以上,社会形象好、示范效果佳),发放荣誉证书及奖金,一等奖5户奖励2万元/户,二等奖20户奖励1万元/户,三等奖25户奖励0.5万元/户。


附件3

2022年宁远县粮食生产重点区域粮食种植任务表

乡镇

(街道)

村名

耕地面积

水田

2022年种粮计划

责任人

电话号码

备注

粮食

稻谷

早稻

中晚稻

旱杂粮

清水桥

平三村

211.8

208.6

261.2

255

60

195

6.2

欧阳坤明

15897481228

鲤溪

浪石桥村

215.55

189.65

282.4

256.5

96

160.5

25.9

姜石荣

15869986128

水市

柜林村

171.6

148.96

217.6

195

61

134

22.6

彭火生

18674606018

天堂

石海山村

88.73

52.5

109.2

73

42

31

36.2

蒋俊富

15111658988

仁和

社旺村

178.84

139.1

210.5

170.8

88

82.8

39.7

李运志

13378963580

柏家坪

柏家坪村

181.9

117.59

206.2

141.9

60

81.9

64.3

欧阳群德

13467489251

岭脚洞村

181.72

174.78

243.1

232.2

94

138.2

10.9

郑德明

15226357152

下坝洞村

220.96

174.32

256.6

210

39

171

46.6

李光仁

13874648298

九疑山

花盘洞村

175.25

82.37

212.9

120

62

58

92.9

徐艳红

13874762241

太平

新塘下村

134.39

76.22

200.2

142

71

71

58.2

何昌智

15211648046

文庙

新车村

147.04

101.39

183.3

137.6

68.8

68.8

45.7

欧振兴

18374686982

冷水

老张家村

178.59

82.86

205.7

110

55

55

95.7

张教政

15897480206

毛家村

80.57

64.03

102.6

84.2

41

43.2

18.4

毛健辉

15869966853

中和

永乐塘村

171.68

145.67

218.2

187

78

109

31.2

何国中

18620236286

湾井

状元楼村

148.2

110.91

181.3

144

34

110

37.3

李初生

13574648821

合计

2486.8

1868.94

3091

2459.2

949.8

1509.4

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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