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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60016/2020-23516 发文日期: 2020-03-19 发布机构: 宁远县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粮食生产
统一登记号: NYDR-2020-00002 信息时效性: 失效 文号 : 宁政发〔2020〕4号
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粮食生产工作的意见
  • 发布时间:2020-03-20 15:09
  • 来源: 宁远县人民政府
  • 作者: 佚名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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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DR-2020-00002

宁政发〔2020〕4号

宁远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0年粮食生产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粮食生产责任制,实现粮食生产“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工作目标,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行政推动,大力发展双季稻,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就做好2020年粮食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和中央一号文件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三农”决策部署,坚持粮食生产“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以品质和效益为中心,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引领和社会化服务带动,紧紧围绕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高档优质稻和特色旱杂粮,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

“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三稳: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71.48万亩,总产量30.53万吨,其中水稻59.48万亩(早稻16.6万亩、中稻9万亩、一季晚稻11.58万亩、双季晚稻22.3万亩),其他旱杂粮12万亩;提品质:落实优质稻播种面积50.6万亩,高档优质稻面积22万亩,优质稻率85%以上;建基地:建绿色高档优质稻示范基地20个(万亩示范片3个,千亩示范片17个),示范面积8万亩,订单合同面积12万亩。建设两糯高粱、小籽花生等特色旱杂粮生产基地10万亩;强服务:水稻集中育秧20万亩(其中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5万亩)。统防统治35万亩(其中专业化统防统治10万亩)。耕种收烘机械化面积192万亩,综合农机化率72%以上。全县流转耕地35万亩以上,新增30亩以上种粮大户150户。打基础: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3.21万亩,完成项目总投资额5亿元以上。

三、强化组织保障

1.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发展粮食生产工作统筹安排、组织协调、任务分解落实。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为粮食生产第一责任人,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切实加强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将种植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田块。县、乡镇(街道)、村组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健全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四、重点工作

(一)稳定粮食面积、产量。一要治理耕地抛荒。出台政策文件,拿出专项资金,加强耕地抛荒治理,推行耕地抛荒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三个挂钩”,全年开展四次全面督促检查,全县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无连片2亩以上常年性稻田抛荒。二要鼓励早稻扩种。一是对早稻集中育秧30亩以上的进行适当奖补;二是早稻种植区域需实施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的,优先安排;三是大幅度提高早稻规模种植补贴标准;四是将早稻生产纳入乡镇(街道)粮食生产考核。三要切实抓好样本村粮食生产工作。省定样本点与乡镇(街道)粮食生产考核挂钩。省定粮食调查样本点所在12个乡镇及15个村要群策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工作,责任到人,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村负责人亲自抓,坚决做到样本村无耕地抛荒,每个样方内水田的稻谷复种指数达到120%以上,旱土的粮食复种指数达到100%以上。

(二)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编制完成《宁远县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实现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全覆盖,积极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秸秆还田、种植绿肥、节水农业和有机肥替代化肥等行动;加强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建立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印发监测点年度监测报告,全县耕地质量等级比上年提高0.2%以上。

(三)提高粮食生产科技水平。一要积极开展化肥、农药减量行动。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实现化肥、农药用量零增长。二要提高粮食综合机械化率。出台促进农机化发展支持政策,深入实施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补齐机械化高效种植、收获、植保、烘干等短板,完成水稻机耕60万亩、机播(插)30万亩、机收57万亩、机防面积10万亩、机烘35万亩任务。三要积极开展水稻集中育秧。利用烤烟工场和早稻万亩示范核心积极开展水稻机插抛秧示范,指导各乡镇办好2-3个专业化集中育秧示范点,完成专业化集中育秧示范面积5万亩,带动全县完成水稻集中育秧20万亩。

(四)提高粮食安全和品质。牢牢守住粮食质量安全这条底线,切实从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加工和仓储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严格把好粮食质量安全关。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实行严格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实施绿色防控:推广杀虫灯、性引诱剂、黄板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以绿色发展为导向,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优质稻。积极开展订单生产,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与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签订优质稻订单合同,实行优质优价。抓好“三品一标”认证,突出品牌打造,增强市场竞争力。培育、改造粮食精加工企业1家,年加工优质稻商品粮10万吨以上,实现产值10亿元以上。

(五)加强项目引领,建设示范基地。以“企业+基地+大户”的模式,以“高档优质稻+”模式为突破口,建设绿色高效模式面积23.5万亩,其中:稻鱼2万亩,烟稻轮作8.5万亩,稻油、稻稻油、稻菜13万亩。继续实施“整万千百” 梯级示范,全力办好湾井周家坝、仁和刘安仲、水市旗形3个万亩示范片和柏家坪礼仕湾、清水桥大金盆、鲤溪虎形3个创新型示范样板。乡镇(街道)各办好一个千亩以上高产示范片、有条件的村办好一个百亩以上高产示范片,力争全县高产示范规模突破10万亩。

(六)建立早稻交售协调机制。县发改局发挥粮食储备收储优势,全力收购早稻充实县级粮食储备库;与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协调粮食收储委托企业与早稻种植大户、样本村签订产销合同,确保县级储备粮收储稳定;同时,鼓励粮食加工企业主动收购早稻,化解早稻价格低、销售难问题。强化监督监管,按照国家早稻收购保护价(121元/100斤),县级粮食储备委托收储企业及时足额收购早稻(总量2800吨);如造成不良影响,将严格追究委托收储企业和主管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七)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中央、省、市精神,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现代化粮食生产核心区域。

(八)运用农业保险政策,提高粮食生产抗风险能力。加大农业保险宣传,拓宽农业保险范围,将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全部纳入农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水稻生产散户的农业保险由县里从粮食生产风险资金统一买单,水稻种植大户要积极购买农业保险,增强粮食生产抗风险能力。承担水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要主动做好水稻保险的宣传、售卖服务,遇到灾情要及时做好损失鉴定和理赔工作。

五、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一)扎实推进农业“三项补贴”和稻谷补贴工作,提高规模种植奖补、稻谷补贴和耕地地力补贴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按时足额发放补贴资金。

(二)对耕地抛荒的取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抛荒二年以上的收回承包经营权。

(三)加大财政投入,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增加“三农”财政支出,拓宽“三农”投入资金渠道。整合水利、国土、农业、农机等部门项目资金,投入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四)鼓励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国家粮食奖励资金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重点支持集中育秧、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优质稻开发、高产示范、绿色生产、秸秆综合利用、全程机械化、粮食规模种植和水稻烘干、仓储、精深加工及县级储备粮收购等。

六、严格考核奖励

继续执行粮食生产考核奖励制度,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考核奖励办法。从组织领导、耕地抛荒治理、社会化服务、优质稻发展、惠农政策落实、样本村等方面进行重点考核,对粮食生产先进乡镇、先进单位、样本村、龙头企业和种粮大户进行奖励,充分调动各级抓粮,广大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附件:附件1:2020宁远县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2:宁远县粮食生产奖励考评办法

附件3:2020年样本点粮食种植计划表

宁远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9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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