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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60016/2022-36628 发文日期: 2022-04-07 发布机构: 宁远县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有效 文号 : 宁办发〔2022〕2号
关于印发《宁远县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责任清单》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4-07 17:25
  • 来源: 县委办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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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办发〔20222

中共宁远县委办公室

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远县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市驻宁各单位:

《宁远县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责任清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宁远县委办公室

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7

                  

宁远县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

校外培训负担责任清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2122号)和《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责任清单〉的通知》(永办发〔202112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对标对表施策,精准开展工作。全县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文件精神,依照“双减”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内容和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详细方案,确保“双减”工作在我县落地落实,同时也要及时向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凝聚“双减”工作共识。

二、强化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双减”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涉及内容多、要求高、任务重,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履职,加大政策学习,做实思想工作,凝聚最大共识,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把“双减”工作当做本单位的重点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度“双减”工作,同时压实工作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推进不力的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做好舆情把控。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解读“双减”政策,让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深入人心,同时准确把控舆论导向,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稳妥推进“双减”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宁远县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责任清单


附件

宁远县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责任清单

内容

措施

部门

时间

一、切实 减轻学生过重作业 负担

1.健全作业管理机制

(1)学校要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将作业设计列入校本教研重点,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统筹管理。                                                                             (2)学校要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和家庭作业管理制度,每天学生作业情况统一在班上公示,在家长群公示,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平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学校要建立作业质量评价制度,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对教师作业评价,通报一次教师作业布置情况,每期对教师作业布置情况进行检查评定。学校要把作业设计、批改和反馈情况纳入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实绩的考核评价。                                                

(4)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5)学校教辅材料选用要做到程序严格、过程透明、公平公正,符合“一科一辅”原则,不得擅自增加或推荐。

县教育局

2022年并长期坚持

2.全面压减作业总量

(1)严格控制日作业总量和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每周至少安排一天无书面家庭作业;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

(2)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要控制书面作业总量,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3)通过控制作业总量,保证学生睡眠,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

县教育局

2022年并长期坚持

3.提高作业设计质量

(1)将作业设计列为备课重点,引导教师围绕素质教育导向,系统设计体现素质教育导向、适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的基础性作业,合理布置书面作业,鼓励布置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2)学校教研组、备课组建立作业把关审查机制,确保作业难度不超课标和完成时长适中。

县教育局

2022年并长期坚持

4.加强课程作业指导

(1)教师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坚持作业全批全改、及时反馈,面批讲解、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

(2)鼓励教师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学生作业进行分析诊断。

县教育局

2022年并长期坚持

5.科学利用课余时间

(1)推进家校协同育人,办好线上线下家长学校,引导家长建立正确的教育理念。

(2)学校将研学实践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精心设计研学活动课程,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丰富课余文化生活。

(3)教育引导学生主动完成作业,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阅读和文艺活动等。

(4)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和网络,控制使用时长,保护视力健康,防止网络沉迷。

(5)寄宿制学校要统筹安排好课余学习生活。

县教育局

2022年并长期坚持

二、提升 学校课后服务水平

6.保证课后服务时间

(1)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推进课后服务全覆盖.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乡镇和农村学校的课后服务结束时间要与学生所乘坐的校车、公交车、客运班车等运营时间相协调,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2)鼓励学校在科学评估校情、学情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实际,统筹实行教师弹性上下班制、调休等措施。

县教育局

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并长期坚持

二、提升 学校课后服务水平

7.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1)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拒绝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2)学校要在指导学生自主完成作业基础上,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3)学校要对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进行遴选、审核、推荐和把关,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不得组织统一购买,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县教育局

2022年底并长期坚持

8.拓展课后服务渠道

(1)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经过当地教育部门批准后,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共同参与课后服务。

(2)对课后服务仍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通过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具体由县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把关,由学校根据需求组织比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的,取消其参与学校课后服务资格。

(3)发挥好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科普基地、非遗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校外活动场所向学生免费开放。

县教育局

县文旅广体局

县科工局

2022年底并长期坚持

9.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

(1)发挥宁远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示范带头作用,努力开发优质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

(2)发挥名校网络课堂、名师网络工作室、网络学习空间等作用,组织优秀教师向学生开展免费在线互动交流答疑。

(3)对使用评价好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提供者以适当方式予以表扬,可作为教学成果评定、支教经历认定、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等方面重要依据。

县教育局

县人社局

2022年底并长期坚持

三、深化校外培训 机构治理

10.从严审批机构

(1)停止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含校外线下、线上培训机构,下同)                         

(2)对全县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对符合条件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原营利性机构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对办学条件不达标、办学资质不健全的培训机构责令限期整改,不具备整改条件或整改不到位的, 不再发放办学许可证,并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现有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备案改为审批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配合做好现有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备案改为审批的相关工作。      

(4)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逐步解决学科类培训机构过多过滥问题,引导学科类培训机构规范发展、转型发展。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相应主管部门要分类制定设置标准、明确准入方式、严格审批。

县教育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民政局

县文旅广体局

2022年底并长期坚持

11.加强收费监管

(1)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按规定权限制定在宁远县内登记注册的线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严禁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2)全面推行校外培训机构资金专户备案和监管制度,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平台,校外培训机构应选取具有资金监管平台功能的银行机构开设唯一的培训资金专户(以下简称专户)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将向学员收取的培训费全部缴入专户管理,防范资金风险。要将校外培训机构资金专户纳入当地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平台进行统一管理,通过资金滚动拨付、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账户最低余额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监管。

(3)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鼓励实施先培训后收费”“一课一消收费模式。

县教育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县民政局

工商银行

长沙银行

2022年底

并长期坚持

三、深化校外培训 机构治理

12.规范培训时间

(1)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2)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销售周末、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课程、课时包。

(3)全县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4)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给学生布置作业 。

县教育局

县市场监管局

2022年底

并长期坚持

13.规范培训内容

(1)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管制度。各校对辖区内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名称、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等进行备案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并向社会公示后方可开班。

(2)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县教育局

2022年底并长期坚持

14.规范举办者资质和资金来源

对发现违规的学科类培训机构,严格按标准、按要求清理整治到位。

县教育局及相关部门配合

2022年底

并长期坚持

15.严控广告宣传

(1)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 县内各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公交车等各类广告载体和网络平台等不得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       

(2)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3)全面开展校外培训广告清理整顿,及时处置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诱导学员消费、制造家长焦虑等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4)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外公开宣传学员等级证书、分数排名以及学校录取人数。

县委宣传部

县市场监管局

县教育局

县委网信办

县文旅广体局

县城管局

2022年底

并长期坚持

16.查处违规培训服务行为

(1)健全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排查和联动执法机制,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依规查处管理混乱、虚假宣传、行业垄断、借机敛财、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挖抢学校教师、聘用无资质人员从事学科类培训、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泄露个人信息、与学校勾连牟利等违法违规问题。

(2)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依规对无证无照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坚决打击,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3)建立常态化举报监督机制,并公示举报电话,严厉查处通过“一对一”“一对多”“家教”等形式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行为,严厉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或组织学生参加校外 培训机构培训等违规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县教育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人社局

县文旅广体局

县民政局

县委网信办

2022年底

并长期坚持

四、 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7.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结合实际,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建立城区学校帮扶农村学校 的“一对一”或“一对多”

帮扶机制,县域内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强校带弱校全覆盖。          

(2)巩固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农村教学点优化提质成果,完善办学功能设施。        

(3)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中小学校(农村教学点)实现互联网、“班班通”全覆盖,建好网络联校,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4)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精准识别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脱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返贫监测对象子女信息,通过“一卡通”系统及时、足额打卡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实现“五类”学生资助全覆盖。                                                                    

(5)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落实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              

(6)严格执行均衡编班,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置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切实做到均衡配置师资。

县教育局

2024年 底并长 期坚持

四、 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8.加强课堂教学与考试管理

(1)学校要健全教学管理规程,统筹制定教学计划,优化教学环节,认真落实教育部“五项管理”(即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课外读物、体质健康管理)各项措施。

(2)学校坚持和完善集体备课制度,认真制定教案,集体备课和制定教案情况纳入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内容。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不进行考试排名。

(4)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严禁超课标超教学进度命题。

县教育局

各学校

2022年 底并长 期坚持

19.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1)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                                                         

(2)注重做好幼小衔接,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                                                                          (3)加强对学校课程计划执行以及教学用书使用的管理。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未经教育部门审查的教学用书、教辅材料、专题读本等书本资料, 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县教育局

各学校

2022年 底并长 期坚持

20.深化高中招生考试改革

(1)积极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坚 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完善考试和成绩呈现形式,不得以各类竞赛、培训成绩作为招生依据。   

(2)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坚持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原则,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不低于50%并逐步提高,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          

(3)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县教育局

2022年底并长期坚持

21.纳入质量评价体系

(1)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按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实施评价,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

(2)将“双减”工作成效等情况作为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县域、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

(3)培育、遴选一批教育质量典型案例。

县教育局

2022年底并长期坚持

五、增强

支撑保障能力

22.建立健全课后服务保障体系

(1)统筹考虑学校类别、师资结构等实际情况,按照师生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  配足配齐教师,严禁有编不用。

(2)由县发改局会同县教育局、县财政局根据省市标准制定全县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3)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向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发放补助、保障课后服务正常运转等专项开支。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具体开支范围以当地教育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方案为准.课后服务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的监督检查。

(4)人社、财政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

县发改局

县委编办

县财政局

县教育局

县人社局

2022年底并长期坚持

23.促进家校社协同

(1)县教育局要指导学校建立定期家访制度,完善家长培训体系;学校积极与家长进行沟通,定期召开以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育质量为主题的家长会,减少家长的焦虑和担心,增进 家长对“减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防止学校“减负”的同时家长给学生“增负”。               

(2)县委宣传部要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观、成才观,努力形成减负共识,为学生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县妇联要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妇女儿童之家、儿童活动中心等阵地,城市社区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覆盖率达90%,农村社区()80%

县教育局

县委宣传部

县妇联

2022年底并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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