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2022年政府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宁远县2022年财政决算报告
一、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二、2022年预算执行效果
第二部分:宁远县2022年决算(草案)
1、宁远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总表
2、宁远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明细表
3、宁远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
4、宁远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总表
5、宁远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明细表
6、宁远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
7、宁远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功能分类)
8、宁远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经济分类)
9、宁远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决算表
10、宁远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分地区表
11、宁远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分项目表
12、宁远县2022年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决算表
13、宁远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4、宁远县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总表
15、宁远县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
16、宁远县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7、宁远县2022年政府性基金本级支出决算表
18、宁远县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及结余情况表(含转移支付)
19、宁远县2022年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决算表
20、宁远县2022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决算分项目表
21、宁远县2022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决算分地区表
22、宁远县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表
23、宁远县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表
24、宁远县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本级支出决算表
25、宁远县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下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表
26、宁远县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表
27、宁远县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表
28、宁远县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表
29、宁远县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决算草案有关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2022年度宁远县重大政策与重点项目绩效执行情况
宁远县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县财政局局长 黄海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县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方面: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255亿元,较上年增加1.185亿元,增长4.9%,为预算的92.91%。
从级次来看,地方收入17.125亿元,较上年增加1.265亿元,增长7.98%,为预算的100.11%;上划中央收入5.05亿元,较上年减少1.46亿元,减少22.43%,为预算的77.62%;上划省级收入1.28亿元,较上年减少0.42亿元,减少24.71%,为预算的78.34%。
从结构来看,税收收入16.8919.14亿元,较上年减少2.25亿元,减少11.76%,为预算的83.8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8.13%,比重较上年下降1.43个百分点。其中,地方税收收入12.01亿元,较上年增加1.08亿元,增长9.88%,为预算的100.09%,占地方收入的70.06%;非税收入5.13亿元,较上年增加0.2亿元,增加4.09%,为预算的100.1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1.87%,占地方收入的29.94%。各主要税种完成情况如下:
增值税3.22亿元,减少23.65%,为预算的75.78%。
企业所得税0.25亿元,减少12.25%,为预算的83.86%。
个人所得税0.1亿元,增加13.18%,为预算的108.19%。
耕地占用税1.87亿元,减少7.57%,为预算的124.88%。
契税1.4亿元,减少0.51%,为预算的99.06%。
土地增值税2.72亿元,增加183.97%,为预算的111.23%。
上述六大税种共完成9.56亿元,占税收收入的79.6%。其他税种中,资源税9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561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110万元,房产税8570万元,印花税2908万元,车船税1293万元,烟叶税6854万元,环境保护税72万元。
上级转移支付收入方面:2022年,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9.87亿元,较上年增加5亿元,增加14.34%。其中:返还性收入0.85亿元,为税收返还基数;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5.95亿元,增加14.78%;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07亿元,增加13.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方面: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02亿元,较上年增加3.58亿元,增长6.23%。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其中,教育支出14.66亿元,增长7.8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32亿元,增长6.96%;卫生健康支出8.97亿元,增长12.16%;农林水支出9.12亿元,增长22.24%;交通运输支出1.83亿元,增加12.22%;住房保障支出1.63亿元,减少2.03%;债务付息支出0.84亿元,增加4.27%。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方面:2022年,公共财政收入合计63.88亿元,其中:地方收入17.14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9.8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41亿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2.64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1.77亿元),调入资金2.46亿元(政府性基金等调入2.46亿元)。2022年公共财政支出合计63.8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0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77亿元,上解支出1.09亿元。年终结余0万元。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2022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5778万元,2022年末余额为5813万元。
2、结转资金情况。2021年底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支出34万元,2022年底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支出89万元。
3、权责发生制列支情况。2022年无已将资金指标下达到单位,单位尚未实际使用的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收入方面:2022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1.88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1.4亿元,为预算的107.01%,较上年增加2.43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38亿元,污水处理费0.1亿元。
支出方面: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33.9925.71亿元,较上年增加8.28亿元,增加32.21%。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778万元、其他支出12941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8644万元。
平衡方面: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37.11亿元,其中,本级收入21.8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3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2.87亿元,上年结余2亿元。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37.11亿元,其中:本级支出33.99亿元,上解支出109万元,调出资金2.46亿元。年终结余0.65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收入方面: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38亿元,为预算的99.23%,增加1.43%。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3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92亿元、失业保险基金984万元。
支出方面: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13亿元,为预算的100.46%,增加4.89%,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99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07亿元、失业保险基金701万元。
平衡方面:本年收支结余0.2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58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81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97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372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收入方面: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4万元。
支出方面: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万元。
平衡方面:本年收支结余14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有关规定,自2015年起,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省财政厅下达我县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65.813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1.391亿元,专项债务34.4225亿元。
截至2022年末,我县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的政府债务余额为65.7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1.317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4.4224亿元。
2022年新增债券15.51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64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2.87亿元,主要用于园区配套专项债券3.1亿元,社会事业建设专项债券5.71亿元,水务建设专项债券2.02亿元,保障安居工程专项债券0.64亿元,农林水利专项债券1.4亿元;一般债券2.64亿元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
2022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3.476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本金1.773亿元,一般债务利息8393万元,专项债务利息8644万元。
二、2022年预算执行效果
(一)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坚持多措并举抓收入,优存量、防风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完成17.14亿元,同比增长8.11%,;非税收入为5.13亿元,占地方收入比为29.94%;税收占总收入比重为70.06%。
(二)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坚持“人民至上”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持续优化支出结构,积极打造“民生财政”,政策向民生倾斜,促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一步向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事业、农林水、生态环保、交通、卫生健康、文旅体、城乡社区及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集中,以保促稳、稳中求进,牢牢守住“三保”底线,主要支出政策更加积极有效。全县重点民生支出53.5亿元,同比增加5亿元,增长10.3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87.67%。
(三)服务发展积极有为。深入推进财源建设工程,坚决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用足用活稳经济政策“工具包”,2022年发放企业各类奖补资金5686万元;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2.5亿元,占全县政府采购成交总金额的94.3%,同比提高12.9%;用足用活留抵退税和减税降费政策,累计留抵退税1.5亿元;按政策减免承租国有房屋租金,共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23户,减免租金595.3万元;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分别减轻企业负担14.2万元、1061.3万元,分别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122.9万元、11万元、23.3万元,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138.2万元。
(四)财政管理规范有序。紧紧围绕“稳增长、稳预期”目标,按照“统筹兼顾、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约束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效能。2022年对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实行总额控制,持续压减“三公”经费,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2022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下降明显,三公经费支出1640万元,比2021年的1660万元减少20万元,下降1.2%,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0万元,比2021年的640万元减少10万元,降低1.56%;公务接待费支出1010万元,比2021年的1020万元减少10万元,降低0.98%。财政将进一步完善预算核销制度和银行账户审批制度,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加强预算执行过程监控,“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实行按月统计、动态监控,对超额度、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一律不予支付。
(五)债务风险防控有力。坚持“防化结合、防化并重”,在开前门、堵后门、控增量、化存量、防风险、促转型等方面持续发力。科学编制化债计划,有序化解存量债务,动态监控债务风险,2022年未出现债务违约逾期事件。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建立“借、用、管、还、督”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出台《宁远县专项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债券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债券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建立债券资金负面清单管理,严禁债券资金滞留、挪用挤占。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持续,政策性减税降费力度继续加大,新增税源尚未发挥实效,全县财政收入将延续中低速增长态势;随着抗疫特别国债政策退出和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等政策,资严守区理善尽金统筹能力削弱;全县民生保障、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重点支出逐年增加,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统筹规划、靶向发力,逐步加以解决。
2022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及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