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宁远县信访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远县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宁远县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宁远县信访局是正科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处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交办、督办辖区内重大信访事项以及中央、国家机关、省、市转交信件和信访事项,代表县政府调处山林、水利、土地权属纠纷。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宁远县信访局现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26人;离退休人员10人;临时人员3人(其中:办公室5人,复查复核室3人,督查督办室3人,网信办信室3人,调纠室3人,接访中心9人);领导职数1正2副。
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内设股室6个,分别为:办公室、督查督办室、复查复核室、接访中心、调纠室、网信办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宁远县信访局无二级预算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宁远县信访局本级。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公开9张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729.53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21.71万元,增长3.07%,主要是因为由于一下属独立核算机构合并,人员增加,且补缴往年欠缴各项保险费用。
2021年度支出总计729.53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21.71万元,增长3.07%,主要是因为由于一下属独立核算机构合并,人员增加,且补缴往年欠缴各项保险费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729.53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9.5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729.53万元(不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371.63万元,占50.94%;项目支出357.9万元,占49.0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29.53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21.71万元,增长3.07%。主要是因为由于一下属独立核算机构合并,人员增加,且补缴往年欠缴各项保险费用。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29.53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21.71万元,增长3.07%。主要是因为由于一下属独立核算机构合并,人员增加,且补缴往年欠缴各项保险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9.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71万元,增长3.07%。主要是因为由于一下属独立核算机构合并,人员增加,且补缴往年欠缴各项保险费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9.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9.53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6.1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729.5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29.5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238.3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371.63万元,支出决算为371.6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临时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及一体化系统入账科目调整入。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37.66万元,预算调整后为357.9万元,支出决算为357.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50.5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一下属独立核算机构合并,人员增加,且补缴往年欠缴各项保险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9.3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入账时科目调整至行政运行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6.1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入账时科目调整至行政运行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2.9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入账时科目调整至行政运行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1.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6.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1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55.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8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34万元,支出决算为4.11万元,完成预算的76.9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是疫情影响,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76万元,支出决算为2.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加1.36万元,增长97.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处理边界山林矛盾产生较多的招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58万元,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预算的52.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相关事宜采取网络联络商议,与上年相比减少0.32万元,下降19.1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减少出车次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6万元,占67.1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5万元,占32.8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8个、来宾307人次,主要是外县来客学习指导及处理边界矛盾问题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主要是小车燃油费及维修费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宁远县信访局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远县信访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0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9.7万元,增长257.97%。主要原因是:由于一下属独立核算机构合并,人员增加,且补缴往年欠缴各项保险费用。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宁远县信访局会议费0.24万元,开信访工作会议,人数约40人次,会议内容为信访工作安排;开支培训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远县信访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7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32%。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远县信访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 72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63万元,项目支出357.9万元。从评价结果看,资金使用效益较好,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在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上严格预算绩效管理,从严从实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大力倡导并带头落实过紧日子的做法。如期按质地完成各项绩效目标,完善领导接访长效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初信初访受理及时,“三无”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专项行动完成圆满。
一年来,我们内强基础,外塑形象,全力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职责,以重复访治理及积案化解、三无县区创建、“枫桥经验”本土化、初信初访办理等作为工作重点,狠抓全国“两会”、省“两会”、建党100周年、十九届六中全会、市党代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等信访特护期安保工作,确保完成“六个不发生一个确保”的工作目标任务。全年发生进京访登记25人次(经向省驻京办汇报核减11人次,实际14人次),重复访治理件倒流25件次(及时整改到位),三无县创建工作总体没有达标(14个乡镇、街道达标),但信访机制运行高效有序,总体上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顺利完成特护期安保任务,全国“两会”、省党代会特护期工作受到市里肯定。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