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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宁远县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
  • 发布时间:2022-08-18 18:01
  • 来源: 宁远县财政局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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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宁远县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宁远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宁远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三)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四)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五)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六)根据县委授权,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七)领导和管理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所,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所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宁远县自然资源局内设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城乡规划技术信息服务中心、测绘事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信访室、财务审计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耕地保护监督股、城乡建设用地管理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管理股、国土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股、城乡规划管理股。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68人,实有人数236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宁远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宁远县自然资源局机关本级决算及下属事业单位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城乡规划技术信息服务中心、测绘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9张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7,302.84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5,586.4万元,下降43.34%。主要是因为减少项目拨款收入。

2021年度支出总计7,302.84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支出总计减少5,586.4万元,下降43.34%。主要是因为减少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7,302.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02.8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7,30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2.51万元,占35.5%;项目支出4,710.33万元,占64.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302.84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5,586.4万元,下降43.34%。主要是因为减少项目拨款收入。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302.84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5,586.4万元,下降43.34%。主要是因为减少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86.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81%。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483.73万元,下降35.13%。主要是因为减少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86.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97万元,占5.47%;卫生健康支出120.12万元,占2.62%;节能环保支出510.77万元,占11.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232.49万元,占70.47%;住房保障支出162.34万元,占3.5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10.29万元,占6.7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33.75万元,预算调整后为4,586.9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586.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67.7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11.99万元,预算调整后为227.64万元,支出决算为227.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7.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养老保险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8.28万元,支出决算为8.2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15.05万元,支出决算为15.0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项目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17.92万元,预算调整后为120.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0.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1.8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项目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列预算。

6、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管理事务(款)其他能源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502.77万元,支出决算为502.7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列预算。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991.49万元,预算调整后为1,653.19万元,支出决算为1,653.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3.0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35.64万元,支出决算为35.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列预算。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5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1,418.85万元,支出决算为1,418.8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67.5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124.82万元,支出决算为124.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列预算。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62.34万元,支出决算为16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310.29万元,支出决算为310.2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列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92.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50.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9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441.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0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2.22万元,支出决算为32.17万元,完成预算的99.8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1.4万元,支出决算为21.35万元,完成预算的99.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 ,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3.13万元,下降12.7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82万元,支出决算为10.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0.1万元,增长0.9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35万元,占66.3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82万元,占33.6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3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36个、来宾2,480人次,主要是自然资源相关工作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宁远县自然资源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2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日常运行维护支出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15.8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2,71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715.8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远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1.6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99.39万元,增长82.29%。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列入其中。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宁远县自然资源局开支会议费2.2万元,用于召开自然资源相关会议,人数800人,会议内容为耕地开发项目整改工作推进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等;开支培训费3万元,用于开展参加省市组织各项培训差旅费,人数45人,培训内容为自然资源相关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无此项支出。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远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远县自然资源局共有车辆3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730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2.51万元,项目支出4,710.33万元。从评价结果看,资金使用效益较好,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1、凝心聚力,精心谋划,打好“五大战役”

1)打好用地服务保障攻坚战。一是全力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主动对接项目需求,明晰用地选址,跟踪项目进展,确保了我县30余个涉及工业、基础设施等方面的项目用地需求。2021年我县共新增建设用地1269.4亩;二是全面加大土地供应力度。今年来共组织国有建设用地地挂牌出让25次,涉及77宗土地,其中成交土地57宗,总面积为997.26亩,成交总价款12.0182亿,其中社会资本摘牌51宗地,总面积883.341亩,成交价款10.0607亿;政府平台公司摘牌4宗地,总面积113.9235亩,成交价款1.9575亿。

2)打好节约集约用地攻坚战。持续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消化专项行动。我局扎实开展未供土地外业核查、内业分析、“一张图”比对工作,切实摸清批而未供底数、土地位置、原因等具体情况,并认真梳理闲置土地原因及处置措施,按照“一地一策”的要求逐宗限期分类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我县2018年前批而未供土地的处置率达39.44%,2019年以来存量批而未供土地的处置率已达79.05%,均已圆满完成任务。

3)打好土地开发整理攻坚战。一是全力以赴推进土地开发项目建设,不断补充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涔天河水库灌区耕地后备资源土地整治第一批12个项目已全部完工验收,完成新增水田面积831.45亩。2017年省级投资土地开发4个项目完成新增耕地面积4600亩,省厅实地核实认定约2600亩新增耕地。二是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2021年度共实施两个批次增减挂钩项目,涉及17个乡镇(街道)65个村120个地块,总面积2192亩。

4)打好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攻坚战。一是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今年来共开展自然资源动态巡查3600余次,参加巡查人员8500余人次,巡查发现新发生违法用地210起,违规建设156起,涉及土地面积约360亩,及时制止326起,共下达责停通知书286份,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65份。二是加大各类违法行为打击力度。2021年共立案查处非法占地、违规建设案件268宗,面积77800平方米,拆除地上建筑物面积8600平方米,没收地上建筑物面积5500平方米,罚款2059.95万元。立案查处非法开采(越界开采)、非法占地制砂案件10宗,罚没款72.8万元。处置闲置土地9宗,收回闲置土地83.88亩,督促动工建设4宗,征缴闲置费75.58万元,进一步规范了全县用地、用矿和建设行为。三是加大卫片执法力度。今年来自然资源部下发我县季度土地卫片图斑4批1878 个,经核查认定违法图斑为104个,通过整治整改,已拆除恢复整改15个,组织用地报批整改89个。四是扎实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大棚房”问题“回头查”、“深入查”行动。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非农设施的,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并督促复耕整改到位。五是持续开展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组织力量对工业园区闲置土地,侵占、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全面盘点,全面审视, 澄清底子并按照问题性质建立工作台账。六是扎实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大力推进月清“三地”,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共组织开展了8次大的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强制拆除非法建筑及房屋脚石14处,面积2080平方米,取得了很好的震慑效果。

5)打好地灾防治攻坚战。一是加大汛期隐患排查力度。全年下达地质灾害隐患交办件3件;组织专业人员联合县水利局、中和镇人民政府开展了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完成地质灾害警示牌的完善、更换和内容更新40余处。二是强化安排部署。加强群防群测措施和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排查,目前全县汛期共发生小型地质灾害3处,微型地质灾害9处,已全部进行了处置。三是加大工程治理力度。完成了清水桥洛家洞小学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招投标并组织实施,加强督促在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进度,目前我县7处工程治理项目已全部完工,并组织进行了竣工验收,报市局行政验收6个,正在组织资料报市局行政验收项目1个。

2、注重实效,树牢形象,完善“四大机制”

1)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一是严守耕地红线。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确保全县60万亩耕地、51.82万亩基本农田质量不降、数量不减。二是积极开展卫星监测占用耕地核实及整改举证。三是加快已形成指标的新增耕地整改。我县已形成指标的项目41个,补充的数量指标8556.09亩,水田规模2854.35亩,产能指标384.58 万公斤。四是完成耕地保护专项规划和一张图建设。

2)完善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一是认真开展日常巡查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矿山企业整改到位。二是认真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指导矿山企业开展规范化建设,督促矿企履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三是认真开展砂石土矿行业专项整治专项行动。

3)完善生态保护与修复的长效机制。一是全面摸排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和关闭矿山情况,建立生态修复基础台账。我局从今年7月份以来对全县范围内废弃矿山进行地毯式现场摸排调查,建立和完善了矿山生态修复台账。对涉及全县2018年以来关闭的61个砂石土矿的基本信息、生态修复现状、基金缴存状况、技术资料编制、生态修复条件和修复方向等进行详实的核查并一一存档和统计,形成了详细完整的台账,为今后的生态修复工作提供全面基础信息和指导;二是全面强化生态修复治理。严格按照省市及我县砂石土矿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对县内的遗留矿山和关闭矿山进行了生态修复治理。2021年度以来共完成4家矿山分期治理验收,修复面积20亩。2018年以来关闭的61家矿山已生态修复矿山11个

3、提升效能,服务民生,突出“三大领域”

1)着力保障民生权益。一是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严格落实省政府公布的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依法履行土地征收程序。今年以来,拿回省政府征收批文15个批次23个项目,涉及27个村(组),土地面积1091.4亩。二是规范补偿政策。为改变现有征收补偿安置办法滞后局面,保障我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2)着力夯实基础业务。一是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我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项目于2020年开始启动,已完成外业调查宗地数201309宗,外业内业及数据库建设于2021年9月份通过了省级验收。我县已完成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14万宗,发证率达80%以上。二是高质量完成“交房即交证”试点工作。现已完成山水城小区“交房即交证”改革试点,为该小区已交房的业主全部发放了不动产权证书,共1921本证。在山水城小区“交房即交证”改革试点的基础上,继续在碧桂园、壹号公馆推进“交房即交证”改革试点,为碧桂园小区已交房的业主发放了不动产权证书,共499本证,为壹号公馆小区已交房的业主发放了不动产权证书,共528本证。三是加强测绘管理和推进“多测合一”。2021年8月底前,我县“多测合一”平台已经完成部署,到目前为止已有31个工程建设项目在平台上办理完毕,出台了由宁远县自然资源局、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宁远县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整合宁远县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测绘事项“多测合一”实施意见》。实现了各部门线上互联互通,成果线上联审互认,推动业务办理“零跑动”、业务管理“零窗口”,建设单位只需在“多测合一”公共服务平台上次一次原始资料,办结时限最长18个工作日,缩减测绘时间60%,测绘费用25%。

4、统筹谋划,科学规范,构建“两大体系”

1)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一是加快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目前已完成了现状调研摸底,并形成了基础资料汇编初稿、用地基数转换初步成果及3个专题初稿成果。二是稳步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编制了村庄规划实施方案,对我县尚未编制村庄规划的400个村庄编制了分类管理清单,分期逐步完成。现已全部完成基础资料收集、入户调查、村庄初步设计方案、第三次进村征求村民意见、村级表态,各项工作进度在永州市排名第一。

2)构建依法行政治理体系。一是加大矛盾纠纷信访调处力度。今年共收到信访系统交办、转办件共54件,其中湖南省信访信息系统41件,办结40件;自然资源信访信息系统13件,办结13件。县信访联席办交办信访件48件,办结46件。市自然资源局交办4件,已办3件,网信办交办信访件83件,办结81件。今年来,共接待575余人次,新登记信访案件121件,对新登记的案件及时给予了答复,对有道理的解决到位,无理的解释到位。二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代理行政诉讼等方面的作用。2021年共有56宗行政诉讼案,办理行政复议案3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宁远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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