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中共宁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宁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中共宁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县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县相关规范性文件。
(七)负责协调落实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县管企业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中共宁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现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98人,退休人员16人,临时人员1人,领导职数1正3副。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内设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中共宁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反腐倡廉信息中心。内设股室14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室、第二纪检室、第三纪检室、第四纪检室、第五纪检室(加挂宁远县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牌子)、第六纪检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办公室牌子)、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宁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宁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宁远县监察委员会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中共宁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反腐倡廉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公开9张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796.35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96.36万元,下降5.09%,主要是因为牢固树立“三保”思维,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2021年度支出总计1796.35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96.36万元,下降5.09%,主要是因为牢固树立“三保”思维,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796.35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6.3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796.35万元(不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666.35万元,占92.76%;项目支出130万元,占7.2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796.35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96.36万元,下降5.09%。主要是因为牢固树立“三保”思维,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796.35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96.36万元,下降5.09%。主要是因为牢固树立“三保”思维,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96.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6.36万元,下降5.09%。主要是因为牢固树立“三保”思维,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96.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6.35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25.84万元,预算调整后为1,796.3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96.3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232.78万元,预算调整后为1,286.35万元,支出决算为1,286.3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拨了本年度新进人员公用经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13.17万元,预算调整后为445万元,支出决算为44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208.7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9.6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体化系统入账时调整至行政运行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62.0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体化系统入账时调整至行政运行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78.2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体化系统入账时调整至行政运行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6.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3.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2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513.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79%,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39万元,支出决算为16.57万元,完成预算的58.3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是疫情影响,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36万元,支出决算为6.58万元,完成预算的57.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管理 ,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1万元,下降1.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申报、审批程序及公务接待范围、规模、标准。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7.03万元,支出决算为9.99万元,完成预算的58.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车使用的申报、范围、审批程序及报账程序,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06万元,下降0.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车使用的申报、范围、审批程序及报账程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58万元,占39.7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99万元,占60.2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5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96个、来宾983人次,主要是办案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9万元,主要是办信、办访、办案过程中的公务用车开支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中共宁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中共宁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3.1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52.79万元,增长220.01%。主要原因是:1.派驻纪检监察组经费纳入统一管理;2.大量的办案人员长年抽调到市纪委协助办案。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中共宁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费2.14万元,用于召开宁远县纪委监委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县委宣讲团报告会、中国共产党宁远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宁远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会、县纪委监委常委(扩大)会(县纪委监委文明指数实地测评推进会)、宁远县纪检系统领导干部大会(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县纪委班子)、关于五里桥砖厂土地有关事项会议、县纪委监委领导干部大会、宁远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推进会等,人数426人,会议内容为各项纪检工作的安排部署;开支培训费1.36万元,举办了全县党风廉政宣传信息工作会议暨宣传信息业务工作培训会、宁远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等,人数约855人次,内容为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各项业务进行系统、专题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中共宁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4.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4.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共宁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 1796.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6.35万元,项目支出130万元。从评价结果看,资金使用效益较好,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在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上严格预算绩效管理,从严从实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牢固树立“三保”思维,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非刚性支出。
本年度,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聚焦主业主责,积极主动作为,强力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一体推进疫情防控、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金融领域腐败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洞庭清波、“清廉医保”等专项整治、执纪审查监察调查等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法纪保障,受到省、市纪委和县委、县政府充分肯定。牵头开展“洞庭清波”、供销领域腐败问题、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专项整治,新一届县“四大家”班子成员、县纪委班子成员全部满票当选,换届风气测评满意率100%。县纪委书记带头与下级党组织书记开展谈话;对党组织书记开展集中述职述廉述德,现场监督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105场次。围绕打造“三个高地”、建设“五区两城”等“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创新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清风护企”行动,制定推行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重拳整治落实“放管服”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印发问题线索征集公告1500份,走访各类企业1200余家,发放“清风护企”行动联系卡7000张。牵头组织开展“电视问政”一期,聚焦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民生福祉等重点工作,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紧盯工程建设、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等资金密集领域,同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惠民惠农“一卡通”等专项整治,严查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摸排问题线索,建立完善各项监管制度10项。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约法三章”和市委“禁酒令”,集中开展干部队伍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雷霆”行动。严格执行县委正风、减负、提能“十条措施”,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切实精减文件会议、严控检查考核,全年检查考核数量同比下降90.2%,召开全县性会议同比下降85.2%,下发全县性文件同比下降86.6%。创新出台《宁远县作风建设风险防控“红黄”二级警示实施办法(试行)》。大力提升党员干部遵守作风规定的自律意识,先后组织召开全县干部队伍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分析通报会,发出“严格自我要求、自觉遵规守纪”行动倡议书,举办“抵制违规饮酒和斗酒酗酒等歪风陋习”集中宣传活动,制作播出警示教育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Ⅱ》,督促全县507个部门单位对所属14300余名干部职工开展“提神醒脑”谈心谈话。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